简介:摘要:在农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中,由于大量人口的回归和土地价值的增加,围绕土地资源所有权、收益和使用权的纠纷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由于土地资源纠纷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调解制度,特别是具有协调能力的普通人的调解,将充分发挥关键的处理效果。在土地资源纠纷调解中,调解员除了掌握相应的客观性和规范性法律法规外,一般还需要具备里程碑式、区域性和可视化的土地资源三重专业知识,以完成农村社会本质上的公平正义。有了这样的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不仅要促进调解规章制度的自我完善,还要改善其所处的基层治理自然环境,完成调解规章制度与社会治理体系的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