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在我国还具有绝对的主导地位。随着国有企业自身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的重大变革,国家逐步实施“经营责任公司”,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在政企分开,但又强化政府作为国家者对企业的监督管理,采取委派财务总监形式,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国企持续健康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确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实践证明“只讲授权没有监管,就可能会出现漏洞,设立外派财务总监是刷新监管机制的一个新的尝试”。这一举措也是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印发《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精神的贯彻。当前“财务总监”这个词的频率已用得越来越多,究竟应赋予的职责和本身的职能作用如何?应达到的预期目标又如何?展开探讨,实为十分必要。
简介: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把搞活国有工业企业,作为党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各地在贯彻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同时,对一些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实施了兼并、破产、联合以及整体出售转让等战略性改革。实践证明,通过对国有中小企业实施改制改革,培植了企业发展后劲,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力,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以及产品销售等问题,达到了国家增税、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的目的。但不管对企业采取那种改革形式,必须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尊重企业及干部职工意见,必须完善企业制度改革后的管理办法、措施以及对改制后的企业监管等。笔者经调查认为,在企业改制中,出售国有企业需要如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