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刑事立案监督与刑事侦查监督两个方面考察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问题,指出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过窄,立案监督中的某些缺陷对保障人权有所妨碍,这就影响到了立案监督目的的实现。为了保证立案活动的准确与合法,使无罪者不被非法追诉,刑事诉讼法仅仅规定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加以监督是不够的,而是应将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纳入立案监督的范围。除赋予检察机关立案备案权外,还应赋予检察机关审批权、复查权、销案权、纠错权,以强化检察权的行使。目前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这是监督不力、监督偏软、监督无效的直接原因。这一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切实加以改变。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投资环境的完善,外商在我国投资兴办的企业越来越多。迄今年9月底,我国十年来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超过2万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建立,为国家引进了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大量的资金,同时,又提供国家财政收入以新的源泉——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但是,另一方面,某些外国投资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千方百计逃避税收。由于避税是打着合法的幌子进行的,它成了那些外国投资者逃税的一种主要手段。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利益,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所谓避税,是指纳税人打着合法的幌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