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引言自1977年立法以来,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ForeignCorruptPracticesAct)一直就是跨国公司合规(corporatecompliance)计划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这与美国执法机构执法力度大有直接联系。近年来,作为执法机构的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ofJustice,DOJ)和联邦证券委员会(SecurityExchangeCommission,SEC)进一步加大了《反海外贿赂法》的执行力度。不断有著名的跨国公司被调查甚至处罚,罚款的记录是"屡创新高"。在2008年德国西门子公司被美国执法机构罚款8亿美元,成为《反海外贿赂法》
简介:理查德·斯图尔特教授是行政法与环境法领域的著名学者,其于1975年发表在《哈佛法律评论》上的论文,《美国行政法的重构》更是美国公法学的经典文献。本文可以说是这篇文章的续篇,是斯图尔特教授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同一主题的进一步思考,也就是在一个民主代议制政体下,如何给非民选因而不直接向选民负责的行政官员所行使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提供合法的基础。在斯图’尔特教授看来,这正是行政法的中心议题所在。文章以政府规制领域的行政法治为重点,概括总结了过去的一个世纪的美国行政法的主要特征,并展示了它们是如何发展和重新组合到今天。文章然后评述了在目前持续增长的行政疲惫背景下所出现的实现规制目标的新方法,以及这些新方法的行政法意义。文章最后概述了行政法正在出现的全球化特征,并勾勒出不同行政法模式在新时代的前景。斯图尔特教授认为。每一种现存的模式都存在着不同缺陷,没有哪一个模式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行政权的合法性问题,而新的时代条件必然要求行政法学开拓出新的行政法模式。
简介:为了恢复金融系统的流动性和稳定性,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存款人的资金安全,稳定房价,美国政府颁布了《紧急经济稳定法案》。尽管稳定法案本身只是作为一个紧急的、临时性的方案现身,并未触及造成美国这次金融危机的根源,但是美国政府和美国国会迅速通过了该法案,授权美国财政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为稳定金融市场的做法却值得我国相关立法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