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国的农村发展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文明的高度如同木桶定律那样,取决于其短板而非长处。作为现代文明的副产品,垃圾处理的问题是那块不被关注的短板。伴随着多年经济高速增长,再加上近年来大举推进的以内需为主导的经济发展路线,使这块短板凸显了出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模式所产生的大量的生活垃圾,作为现代文明之病已从城市快速渗透到拥有庞大人口基数的农村地区。对于此问题的研究,迄今大都集中在垃圾问题的分类、回收和再利用等技术和经济层面的探索上,但散乱的垃圾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日常性取决于农村空间的再造和村民主体意识的重建。因此,文章基于农村地区的调研,从被裹挟于现代化浪潮的村民和村落治理的角度来解读垃圾问题的形成机制和治理困境,在此基础上从以下三个层面探讨一条综合治理的途径,即共助体系的形成一是发展社会导向的政策与退耕还林模式的公助;二是基于公共性互助纽带的重建;三是通过乡土教育来推动村民的自助和对乡土价值的重新认识。
简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社会性和财产性双重价值,在破产中处置土地经营权的财产价值,常常受到社会性价值的掣肘,致使土地经营权的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的立法宗旨之间形成冲突。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趋势不可阻挡,以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市场经营充满风险,当其经营陷入危机引入破产制度解决债务问题时,需要妥善处置土地经营权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立法宗旨的矛盾。建议给予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农民附条件的优先权和选择权,优先权和选择权的设置是有偿且自愿的,在农民遭遇投资失败导致失去土地时,可以行使优先权或选择权重新购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