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球化正在形成超出现代模式的政治新条件和新问题。现代政治的思维框架是国家政治与国际政治,这两个政治层次并不能有效解释和解决全球规模的政治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种与全球尺度相配的全球政治分析框架。现代政治思维建立在敌对和争霸博弈的概念上,而全球化使得知识、信息和技术得到普遍化,因此,互相对称的策略模仿将导致各方都无利可图甚至自取其祸。另外,全球化导致各方在经济和生存上的高度互相依赖,一种以全球资本、通用技术和通用媒介结合组成的新权力正在形成对世界的网络式支配,这种新权力不再通过暴力优势而是通过服务优势而获得支配性权力,权力的新公式是:服务造就权力。于是,全球政治面临的问题不再是敌对争霸,而是如何达到最优共在。以非排他的共在原则为基础的新天下体系最有可能解决全球规模的政治和经济难题而达到世界和平。
简介:我国社会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巨大需求,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资源已难以满足此需求。外商投资PPP项目的运用与推广,不仅可解决融资的需求,而且引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已在我国成为国家层面的重要决策。但是,外资PPP项目的专项立法尚未确立,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机制亦未厘清。为此,本文将重点探讨外商投资PPP项目面临的相关问题,内容涉及其性质特征、法律关系、运作模式、风险分担、退出机制、争议解决等法律方面。鉴于外资PPP项目的运营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政府部门在此项目中具有合作者与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其中的特许协议违约纠纷与投资争议解决途径,在法律层面上均有待分析与讨论。这些问题对国际投资法的理论研究与我国外商投资制度的改进完善,都有现实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简介:随着股权众筹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其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然而股权众筹运行所表现出来的特性,使其在现有的法律制度环境内的发展受到阻碍,法律在证券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权转让以及公开发行方面的规定,以及股权众筹现实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均影响了股权众筹运行的法制化进程。因此,股权众筹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就要分析股权众筹的本质特性,并结合国外股权众筹法律制度的立法经验,通过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来降低股权众筹运行中的风险;通过完善项目发起人制度与小额发行豁免制度,为股权众筹的证券发行提供发展空间,从而促进股权众筹的发展。
简介:量化信息不足、信用信息模糊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错置凸显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规则的主要问题——风险揭示不健全和风险预警缺失。这两大问题表明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规则对资产证券化功能的不适应,其背后蕴含着信息披露规则对资产证券化风险发生机制和风险传导机制的偏离。量化资产证券化杠杆率、评估发起人和证券化主体的信用扩张维度、准确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风险定价,既是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要求的逻辑根源,也是对证券化风险发生机制与风险传导机制的回应。所以,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规则的完善应以证券化风险约束为目标,既要完善基础资产、流动性安排和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规则,也要针对发起人和证券化主体的信用扩张,建立以风险预警为核心的信息披露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