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音乐学”是外来语,取自法语Musicologie、英语Musicology,与德语的音乐科学(Musikwissenschaft)是同义语。音乐是一门古老的艺术,但是音乐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为学术界所公认,则是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因此,总的说来,音乐学仍然是一门新兴科学。音乐学的性质、对象与范围是什么?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解释,即使同一历史时期,音乐学家们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概括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主张:一种认为音乐学是一种音乐科学,应该以音乐声学及音乐艺术中的物理、数学等现象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一种则主张音乐学主要研究音乐的起源、演变和发展,也就是以音乐历史为研究的对象;另一种主张则把音乐学概括为“音乐的学术研究”,
简介:<正>一、统一律制既不必要也不可能采用何种律制应该因乐制宜“我国目前应当推行哪一种律制?”建国以来有关律学的论著中,提出这一类问题加以论述,或是以这一类问题为前提进行论述的,不算罕见。不少同志发表过各种见解。就我国三种主要律制——三分损益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的范围内而言,粗略来说,有的主张十二平均律,有的主张纯律,而单纯主张三分损益律的似乎未见。近年来,由于律学探讨的深入,或从表现民族传统音乐思维的特点着眼,或从多声部音乐的谐和着眼,或兼从多声部谐和与转调的需要出发,或从音乐实践历史与不同律制应用的“辩证统一”出发,或从某一定范围的音乐表演艺术的需要出发,等等,在上述三种主要律制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各
简介:<正>生活中的音乐,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具备了一定的条件的时候,就会有把音乐记录下来的需要,也就导致记录音乐符号的产生,这就是乐谱出现的必然。这种记录音乐的符号是各种各样的,有音调谱、手法谱、音阶谱、文字谱、五线谱等等。尽管它们的作用都是要把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快慢、变化给准确地记录下来,可是它们的发展过程,也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在初始阶段总是不十分完善的。乐谱发展经历表明,它们的成熟过程往往是较为缓慢悠长逐步完善,就是到了今天,由于音乐本身也在不断变化发展,还不能说其中的乐谱如今已经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乐谱所能记录音乐的准确性,只能是相对的。不同种类的乐谱存在有粗细之差、精疏之别,这要从发展过程和音乐性质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