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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个结果
  • 简介:法条主义以及法教义学的核心命题包含着以下疑问:通说的存在是否真的有助于我们解决部门法中的实践问题?教义学的"融贯性—体系性"究竟是怎样的标准?法教义学又如何以这一标准来理解法律实践?更一般地说,以达成通说并致力于务实地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的法教义学是否是法学研究的好典范?对法律解释合理性的深度反思表明,法教义学的两个根本前提之间存在着不可消解的内在矛盾,无法有效辩护自身立场。法教义学家过于单薄地理解了法律实践的意义,因而在根本误解了自己的主张。理智可辩护的法学是一种以理论化的方式理解法律实践的学问。法学是法理之学。

  • 标签: 法条主义 法教义学 合理性 体系性 融贯性 法理
  • 简介:尽管从表面上看,中国传统司法审级中的"控"与"审转"违反了"上诉审"的经济学原理,但本文的分析表明,这两种制度的出现实际上来源于古典司法复审的"政治治理"功能,并且在事实构成了一种有效率的信息机制与"组织替代",回应了古代社会低成本地获取地方治理信息的难题。但这些理论合理的制度在实际的运行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并且一直存在于当下中国的审级制度之中,其根本的解决进路只能是在国家能力建设基础上超越科层化的制度分工与审级分工。

  • 标签: 司法审级 上控 审转 信息 政治治理
  • 简介:<正>在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过程中,丢失物品的现象屡见不鲜。失主为了寻回物品,多方查找者有之、登报悬赏者有之,可谓焦虑万状甚至寝食难安。此时,遗失物拾得人直接或间接将拾得物返还给失主,毫无疑问是解除失主窘状的最好办法。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是拾得人要么将拾得物私自瞒下、要么不愿返还,前者使失主无从查找,后者使双方失和讲而酿成纠

  • 标签: 遗失物拾得 拾得人 报酬请求权 拾得遗失物 民事立法 失主
  • 简介:在刑法解释中,为确保刑法规范的开放性,有必要赋予其合乎时代精神与现实需要的价值判断,包括引入超越实证法范围的价值判断。教义学本质涉及的是价值判断的规范化问题,具有将价值判断问题转化为法解释技术问题的功能。在法教义学层面,基于罪刑法定的制约,只有部分法外的价值判断能够实现向法内价值判断的转换。概括性条款与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充当着法教义学与法外价值判断之间的联结点。描述性构成要件要素也并非与法外的价值判断无涉。在刑法解释中,解释者应当优先以刑事政策所代表的价值取向来填充其间的价值判断内容。正是通过为价值判断提供实体内容,刑事政策为教义学体系的演进提供方向性指导,防止后者蜕变为封闭、僵化的存在。通过对危害性评价的支点产生作用,刑事政策在影响对行为的应受刑罚处罚必要性及其程度的判断的同时,反过来对犯罪成立要件的解释构成制约。贯彻“以刑制罪”的逻辑,有助于对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做出合理的界定。“以刑制罪”现象的存在,要求将罪刑相适应作为刑法解释的指导原则。

  • 标签: 刑法解释 刑事政策 价值判断 以刑制罪 罪刑相适应
  • 简介:所谓权益一体保护模式,是指一国法律在保护权益时不将权益区分为权利和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而予以一体保护的模式,其中以法国侵权法最为典型。所谓权益区分保护模式,是指一国法律在保护权益时将权益区分为权利和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并给予不同程度保护的模式,其中以德国侵权法最为典型。在权益的保护,是采取权益一体保护模式还是权益区分保护模式,采取不同的保护模式是否会对权益的保护产生实质性影响等问题,是实现侵权法对权益保护应解决的首要问题。藉由两种保护模式的比较研究,探寻一条适合我国侵权法权益保护模式。在此基础,进一步探寻违法性展开与限制因素的运用。

  • 标签: 侵权法 权益一体保护模式 权益区分保护模式
  • 简介:近年来由于眼疾使得视力急遽下降,因此很少到昌平来与同学们交流。此次法学院开展法史论坛,和大家见面很是高兴,借此机会谈谈我在读史治史方面的一点体会。

  • 标签: 法史 治史 读史 法学院
  • 简介:类比推理不同于刑法中的禁止类推,它旨在对待决事项与法律规定所涵摄的典型事实进行比较,从而将待决事项归摄于现有的法律规定,因此类比推理在解决"分类问题"疑难刑事案件中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类比推理的适用,首先要识别一个权威性的基点,即确定一个基准案例,然后进行相同点与不同点的比较,接着再对相同点与不同点的重要程度进行判断。其中,"相同点和不同点的重要程度"即相似性的判断,是疑难刑事案件中类比推理的难点所在。相似性的判断应从刑法规范的保护目的和刑法条文可能文义的范围两个层次加以具体判断。由于类比推理每一步骤的判断都依赖于裁判者的主观评价或判断,所以类比推理存在一定的局限。类比推理局限之克服,可从加强对影响规范目的的各种实质性因素的考量,以及以程序证成的方法来消解不同解释主体之间的价值分歧两个方面入手。

  • 标签: 类比推理 疑难刑事案件 禁止类推 法律推理 相似性的判断
  • 简介:<正>一、分化的现象(一)传统意义的人民调解传统中国是一个大的熟人社会,这注定了传统的民间调解主要是借助宗族、村落中有声望的长老、大家长的权威,平息纷争,缓和矛盾。这种调解效力主要依靠长期以来共同生长生活在一起的人们组合而成的社会所具有的内生自治力。加之,在主张德主刑辅的传统社会,儒家教化之下的民众持有厌讼心理,大量民间纠纷得以通过

  • 标签: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制度 恶意调解 二元分化 双方当事人 人民调解协议
  • 简介:本文就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原则,做了详细的论述。作者指出:三类特殊的涉外经济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享有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权利,但他们选择法律的方式、时间、内容和限制等均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受案法院享有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权力,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键,是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这个连结点。对此,作者提出了“要素分析方法”。文章还指出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也可依法适用于涉外经济合同。

  • 标签: 涉外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适用问题 最密切联系 合同准据法 法律适用条款
  • 简介:<正>各国传统的买卖法几乎一致认为,受盘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发盘(offer,又称为发价)才构成接受(acceptance,又称为承诺)。英美法称此为镜合原则(mirrorrule),是说发盘与接受必须一致,如同照镜子一样,必须重合,而不能重影。有条件的接受发盘,或更改发盘的部分内容后加以接受,在买卖都不发生接受的效力,而构成还盘(counteroffer,又称还价)。还盘消灭原发盘,构成新发盘。接受必须无条件,这是个传统原则,但是在当

  • 标签: 发盘人 接受 受盘人 新增条款 合同成立 合同条款
  • 简介:既往的诸多典型事例启示人们,当今的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树立现代依法行政观念,才能正确引导行政方式创新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提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课题,首先就是必须重新认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由消极行政转向积极行政、秩序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单纯的刚性管理转向柔性管理为主的现代行政模式,质言之,须要将政府的角色认知由“必要的罪恶”转变为“民众的伙伴”;民主的基本品格是自由和平等,行政民主具体表现为体现广泛参与性、两造互动性、平等协商性、可自由选择性(民主四性)的行政方式创新,行政民主化不仅是世界潮流,也是我国渐次生发的行政革新过程;行政指导是行政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新事物,是代表性的柔性行政方式,行政指导的理念、特点、功能、类型、程序和救济制度值得认真研究和系统梳理,通过深化认识和立法建制,妥善运用并充分发挥出行政指导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抓手作用;同时,行政指导行为的固有缺陷和负面效应也须高度重视、认真克服,努力实现行政指导行为的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民主行政、高效行政的水平,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指导制度发展道路。

  • 标签: 行政民主 行政指导 服务型政府 行政方式创新 法治化路径
  • 简介: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院虽然在名义是“最高司法机关”,但并不直接行使审判权,而是通过法令统一解释和判例变更制度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1936年的“五五宪草”一方面效仿美国的司法释宪模式,将宪法解释权赋予司法院,另一方面却预留了维持司法院体制的空间,并对宪法解释权的启动做了限制性规定。虽然最高法院和司法院的法令统一解释中有一些援引宪法性文件、认定行政命令违宪无效的宪法解释案例,但其宪法保障功能基本仍处于休眠状态。

  • 标签: 国民政府 司法院 宪法解释 司法解释
  • 简介:逮捕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自侦自捕自诉等职权行为一直为人质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逮捕决定权提一级的改革促进检察机关加强对逮捕职权的自我监督,保证审查决定逮捕的质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但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到某些消极因素的制约,一定程度限制了程序设计的功能,因此应进一步规范逮捕条件、优化检察职权、完善配套机制、健全制裁措施以保障逮捕决定权提一级的落实,以更好实现逮捕强制措施的制度价值。

  • 标签: 逮捕决定权 上提一级 调研报告
  • 简介:基于禁止重复诉讼的设置目的对“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这一要件进行重新解释,其不仅适用于前诉裁判生效后,也可扩大解释适用于前诉系属中。当前诉处于诉讼系属中时,该要件应理解为“如果进行后诉,后诉请求的裁判结果可能会否定前诉请求的裁判结果”,其表现形式多为后诉请求直接否定前诉请求或后诉请求与前诉请求争点共通。但为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需前诉法院及时履行相应的阐明义务。当前诉裁判生效后,除后诉请求直接否定前诉判决主文之外,后诉请求通过否定前诉核心判决理由进而达到否定前诉判决主文目的的,也符合该要件的适用。最后,在适用该要件时,可将“诉讼标的相同”这一要件理解为“同一生活事实”。

  • 标签: 重复诉讼 诉讼系属 诉讼标的 核心判决理由 阐明义务
  • 简介:学界和司法界对民事诉讼法关于发回重审标准的争论由来已久,主要集中在因原审裁判瑕疵是"发"还是"改"与法律适用过于弹性化的叠加导致的自由裁量权滥用现象,由此形成了独我是好各自表达的审级诉讼冲突。期间,因人为关系投送了法律无法承载的利益期待使话题越发显得胶着和沉重,以至于剪不断理还乱。究其原因,既有立法技术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畅因素,还有公权私化、借案谋私倾向以及群体裁判下的错案问责缺失等,不能不说情形混迹十分复杂甚至难以名状。对此,笔者仅从主体行为归责出发以缩限法的任意性标准为目的,力图达到技术与思想双重治理的品质效果。

  • 标签: 发回重审 审级利益 适用条件
  • 简介:<正>1949年4月20日夜,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百万雄狮在长达数百公里的长江上向南岸发起攻击。伟大的渡江战役正式打响。在我军摧枯拉朽般的强大攻势面前,国民党军苦心经营的长江防线在顷刻之间便土崩瓦解了。4月23日,人民解放军一部开进南京城,翌日鲜艳的五星红旗在南京国民党总统府的大门上方猎猎招展。南京宣告解放!成千上万的南京市民走上街

  • 标签: 药剂师 中国青年 南京市 国民党军 共产党 玻璃窗
  • 简介:目前我国的婚姻立法越来越多地将婚姻中的房屋界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其忽略了对非产权方配偶利益的保护。鉴于婚姻住宅对婚姻当事人的重要意义,从呵护婚姻、稳定家庭的立法目的出发,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婚姻住宅及其非产权方配偶的利益予以明确的法律保护,即赋予婚姻住宅非产权方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居住权、处分婚姻住宅的同意权。在离婚时,法院应当根据非产权方配偶对婚姻住宅的贡献,确定其对婚姻住宅经济价值的份额,在非产权方配偶无住房且比产权方更需要住房或者需要抚养子女时,将婚姻住宅判决由非产权方配偶使用。

  • 标签: 婚姻住宅 非产权方配偶 居住权 同意权
  • 简介:民法总则系关于民法的基本原理,适用于私法全部,其理论的变迁攸关民法的发展及进步.查阅台湾地区“最高法院”民国九○年度以来的相关裁判,发现了若干具有价值的指标性判决.所谓“指标性判决”,其意义有二:(1)法院提出了具有原则性的重要法律见解;(2)在法学方法论上有启示性.从这些判决,我们可以看见实务为适应社会发展,实现法的价值理念,持续不断地致力于阐释补充民法的基本原则,丰富了法律的生命.

  • 标签: 民法总则 判决评释 实务最新发展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所确立的死亡赔偿在性质是对死者近亲属或被扶养人的财产损失补偿和精神抚慰,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物质性损害赔偿)、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和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参考死者生前的收入和被扶养人的扶养费。

  • 标签: 死亡赔偿 死亡赔偿金 抚慰金 扶养丧失说 继承丧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