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刑法颁布之后,关于刑法分则第397条的罪名和罪过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同时,“两高”司法解释对该条罪名的规定也不统一,因此有必要对此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关于罪名,本文在评析不同意见的基础之上,结合刑法中的罪数理论、法条竞合的立法方式等进行了分析,指出该条只规定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两个罪名。关于罪过,文章从刑法中的罪过理论、立法意图等方面加以分析,主张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玩忽职守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
简介:新《会计法》的重大冲突之一是确立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构建了以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组成的新的会计责任体系,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简介:
简介:<正>倾销,因出口商品廉价销售挤进进口国市场,打击进口国相似产品生产,影响进口国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根本利益,被普遍认为是贸易价格歧视的表现,是不正当贸易竞争的行为。对此,许多国家均借助于立法手段,制订反倾销法律制度加以制止或制裁。反倾销法的原旨在于予防或抵制产品倾销,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维护贸易公平竞争和国际贸易的良好秩序。可是,由于一些国家经济长期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
简介:在信息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知识经济崛起的时代,国家秘密载体由低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运行方式也出现新变化,保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根据对国家秘密的密级责任认定以及泄密后果的评估,作者认为保密工作应实行动态管理。保密工作不仅是基础性工作,更是一种领导行为。
简介:<正>体制改革和观念演变构成了当代中国改革、实现现代化的主旋律,法的领域也不例外。当我们着手改进现行法制建设时,法观念的变化便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然而,中国的法观念正在发生着哪些变化、对传统法观念如何评价,传统法观念于今人有何影响,怎样建构适合目前中国社会、适合现代法制需要的法观念,等等,这些问题,昨天还纠结在一起,乱麻一样地困扰着我,而读完《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心中的疑云渐渐消散,思路
简介: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概述我国1979年刑法典未规定此罪。但我国对商业秘密进行民事法律保护的依据却早已有之。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第66条和第120条),但未揭示其内涵。在此之前,国务院1985年颁...
简介:<正>1980年6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颁布《大气保护法》和《动物保护利用法》。这两项法合的颁布,从实质上讲,意味着苏联从此结束了为保护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而进行的全国性法典编纂活动。制定并颁布大气保护法和动物保护利用法的客观必要性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情况下,保护大气和动物对确保环境质量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其二,一方
简介:环境刑法中法益的确定对污染概念的影响环境刑法中的法益,是指环境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环境刑法中的污染,是损害这种法益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环境刑法中,法益的规定性对于污染概念的成立有着直接的意义.
简介: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负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义务。消费者环境义务的法律确立具有深厚的逻辑基础和积极意义。消费者环境义务主要包括适度消费、循环消费、妥善处置消费废弃物等方面的义务规范。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因其公益性、二重性及特别授权性之特点成为环保建设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保障。在起诉资格范围的认知上,从身份之适格性、目的之公益性及社会资源之稀缺性的维度考量,公民不宜享有起诉资格。相反,立法应明确检察机关与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的起诉职责边界,否则当公益组织怠于起诉时检察机关介入庭审于法无据。同时为防止角色混同,检察机关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实现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不可以直接参与诉讼的方式实现法律监督,亦不可于裁判生效之前通过一审法院直接提起抗诉,此三者须泾渭分明并区别对待。
简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是指有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权责划分。一国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决定了环境管理的性质、规模、功能和效率。我国应加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从行政隶属关系上高于其他资源管理部门,并按流域、区域设置其分支机构,使其真正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以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和机构改革的需要。
简介:一、环境权的提出和涵义环境权概念最初是由德国的一位医生提出的。1960年,这位医生针对有人向北海倾倒废弃物的行为而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向北海倾倒废物是侵犯人权的行为。但由于《欧洲人权条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的内容。该医生的控告被驳回。尽管该医生的控告遭到失败,但它却引发了是否
简介:随着对生态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和解决环境问题思路的多样化,在现有法律观念影响下要求对环境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和深刻的社会变革。而生态文明理念是建设和谐社会在生态与经济发展方面的升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境法在环境伦理价值观念、环境法律市场机制的生态化转型、环境法立法体系、环境法律意识等方面进行生态化转型,从而以此来完善配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我国环境法立法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简介:环境法本体论范畴是对环境法的存在及其本质的认识和概括,回答“环境法是什么”的问题.反映环境法的内部构成要素和结构形式。环境法学的主要本体论范畴包括:环境法、环境法规范、环境法的原则、自然资源权、排污权。这些范畴彼此联系形成环境法本体论的范畴体系。
简介:环境责任保险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环境责任保险公益性以权利的维护、利益的保障、平等的实现以及公平的追求等法哲学表达方式传达了环境责任保险本身所包含的正义价值。今后,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公益性保障机制的构建应该以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为主,以国家环境损害补偿救济为辅,并以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为程序保障。
简介:印度宪法中的环境保护原则属于第四编"国家政策的指导原则",它是1976年第42修正案增设的内容.在对环境保护原则的性质、缘起和内容进行介绍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它的法律效力,并谈了个人看法.
简介: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具有保证环境质量的责任。政府的环境质量责任是一种积极责任,需要政府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也具有可诉性程度低的特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要求政府保持符合标准的环境、及时修改环境标准、采取一定的行动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政府环境质量的责任方式主要有政治责任、司法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简介: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支撑着传统经济的增长模式,我国经济增长付出了昂贵的资源环境代价,从经济学角度审视,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因此,必须用经济的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建立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21世纪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也论新刑法第397条的罪名与罪过
浅释新《会计法》对会计责任体系的重构
对新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几点看法
反倾销: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新课题
贯彻新《保密法》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法观念的双重变奏——读《新波斯人信札》
论我国新刑法中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努力办好学报,以新的姿态迎接新世纪
苏联新自然保护法的理论问题
德国环境刑法中污染概念的研究
消费者环境义务的法律确立
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范围之检讨
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浅议
我国环境权立法缺陷及完善建议
论环境法的生态化转型
环境法本体论范畴研究
环境责任保险的公益性
印度宪法中的环境保护原则
论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实现
环境保护的经济学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