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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安徽大学自1981年起分别招收法律史、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分别于1984年、1996年和1998年获得法律史、诉讼法学专业硕士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办权。经安徽省学位办批准,分别于1998年、2000年、2002年获得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和国际法学专业硕士授予权。2005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法学理论专业该专业导师组由法学博士强昌文教授、在读法学博士胡小红副教授组成。

  • 标签: 法律史 国际法学 行政法学 学科硕士 安徽大学 经济法学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置法治知识课程。中小学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法治启蒙的任务,法治教育价值取向的偏差必然会影响法治教育的实施效果。中小学法治教育应确立以从'法制'到'法治'转变为主线的价值取向,注重从'法律知识传授'到'法治意识培养';从'消极被动学法'到'积极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要求'个人守法'到'国家守法'。

  • 标签: 中小学法治教育 价值取向
  • 简介:在台湾地区,近年来法律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台湾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从知识产品生产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影响法律经济学这一特定法学知识生产的“供给”因素包括了法学研究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历史发展的路径依赖;而“需求”一端则主要表现为当下的法学学术体制以及学术界之外的种种社会因素。随着学术研究的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趋势,法律经济学方法有望在未来对台湾的法学学术研究产生更大的影响。

  • 标签: 法律经济学 台湾法学 法学研究 法学方法
  • 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博士点于一九八三年批准,至今已培养博士生二十多名。法制史专业主要研究中国古代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侧重研究明、清两的法律制度。通过研究揭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比较中外法律制度的异同,总结具有现实借鉴意义的历史经验,为发展社会主义法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本专业现有博士生指导教师4人,指导力量雄厚,系全国重点学科。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张晋藩教授

  • 标签: 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中国古代 大学 博士生指导教师 历史经验
  • 简介:碳关税自提出以来,其合法性一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争论的热点问题。尽管很多学者已从WTO规则的角度论证了碳关税的违法性,但在国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的当今,很多国家仍意欲通过征收碳关税来削弱贸易伙伴的竞争力,从而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面对有可能形成燎原之势的碳关税,对碳关税合法性的再次论证就成为必要之举。作为应对全球气候恶化的措施,碳关税的合法性除了在WTO框架下进行论证外,还应在国际气候法的视野下进行考量,而现有碳关税的设计违背了诸多国际气候公约中共同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其合法性难以通过国际气候法的审查。

  • 标签: 国际气候法 碳关税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 简介:尽管新《行政诉讼法》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本次修改明显带有"权宜之计"的嫌疑,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也必然带来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困惑。因此,以主观公权利与客观法秩序为两条基本路径探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具有理论与现实基础。在主观公权利救济模式下,一个行政行为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取决于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司法审查与被诉的行政行为之间的实质上的关联程度。在客观法秩序模式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就是假定一切行政行为可以接受司法审查为原则,其最大化的结果就是被诉的行政行为与起诉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无关,对行政行为是否遵守所有与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完全的司法审查。我国《行政诉讼法》应当立法明确双层结构的受案范围标准,假定行政行为可以审查标准,立法排除司法审查的例外范围。

  • 标签: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诉讼功能模式 主观公权利 客观法秩序
  • 简介: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是政府的下属机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经费上靠政府的拨款,在人事方面受到政府的制约甚至是直接的控制,只是在课程与教学管理上有一些自主权,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的法律特征在于它们不是行政权力主体,而是政府委托的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具有双重性。它们在涉及民事纠纷时,既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门代为诉讼,也可以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诉讼。但同时须服从行政法、教育法等公法的管辖。

  • 标签: 义务教育 公法 私法
  • 简介:<正>一、引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跨国贸易和跨国投资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较之以往更为频繁和活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上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性质更为明显,迫切需要制定调整跨国投资关系的世界性多边法制,即多边投资法律框架,包括多边投资条约、在世界范围内可供选择适用的投资指

  • 标签: 发展中国家经济 多边投资条约 法律框架 发达国家 投资规则 谈判
  • 简介: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对服务贸易管理权限的规定确立了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互联网管理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以及国内规制等方面应遵循的准则。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对“在线赌博案”、“音视频案”的审理,进一步强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其成员互联网服务管理权限的制约。其中,零配额制度的确立使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的效力优先于其国内的非歧视性法律法规,技术中性原则的援引实际上扩大了各成员具体承诺的准入义务,而例外条款的援引也为援引国施加了证明义务。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我国在行使互联网管理主权的同时,应当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相关规则并重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案例确立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原则及制度。

  • 标签: 互联网管理 服务贸易壁垒 《服务贸易总协定》
  • 简介:债权与物权的概念各自从其极端特例出发抽象而成,并非全无交集。尤其对于通过契约实现对物的支配关系而言,其都需要借助于合同关系实现对物的有限支配。在这些法律关系中,除定限物权配备可能的公示手段(主要是登记),在其他方面本质上差异并不大。无非是由于物权法定主义的存在使得通过契约实现的物之支配关系被区隔成了定限物权和纯粹债权,从而也在效力上被划分为绝对效力与相对效力。两者看似界限清晰,但其间也充满了流动性。典型如一旦背后有了法政策的强力驱动,这些通过债权契约实现的物之支配关系即有债权物权化的可能性,租赁契约即为重要示例。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法律关系被赋予了物权效力,可以随物转移,却也必须赋予其相应的公示手段以符合物权法体系,从而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通过债权物权化的法律技术手段赋予个别债权契约以物权效力,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物权法定主义可能带来的僵化体系效应。

  • 标签: 物债二分 物之支配关系 债权物权化 租赁权物权化
  • 简介:本文试图借巴尔的摩大学法学院目前的情况,揭示美国法学教育近期的一些重要的发展趋向。首先简单介绍巴大法学院目前的状况;其次提出作者认为值得注意的四个主要趋向,分别为:制度、学位、实务经验和科技。法学院的训练是现代法学教育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法学教育的来源和方式有许多种,所以读者亦需注意其他可能对法学教育产生影响的因素。

  • 标签: 美国法律教育 律师培训 法学院 法学教育 巴尔的摩大学法学院
  • 简介:在梅花盛开的四月中旬,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前院长、中国法专家艾德华教授专程到南京大学法学院作学术访问,法学院副院长范健副教授、王超教授、钱大群教授、孙南申教授、张中秋副教授与之进行了座谈;大家就当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等各

  • 标签: 哥伦比亚大学 法学院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中国法 法制现代化 副教授
  • 简介:<正>201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社会公开了经过长期调研、讨论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根据社会的广泛诉求,从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解决了诸多民事诉讼程序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该《草案》似乎还存在一些可以修正、完善之处,我们经过认真研究讨论提出如下修改建议,以供参考。一、《草案》第1项将第14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修改建议:将第14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 标签: 民事程序 《草案》 申请再审 法律监督 小额诉讼程序 先予执行
  • 简介: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为什么不同的人会对同一个法律条文的清晰性作出不同判断或对其规范意义作出不同理解?更进一步讲,这些不同的判断或理解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以哈特等为代表的主流观点认为,这些“不同的判断或理解”只具有较小的偶然性。但以语言学中关于语法意义与语用意义的二分理论为基础展开分析,却将发现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不同的判断或理解”其实是必然的,并且这种必然性并非法律世界的一种负面因素,它恰恰是法律之所以可以与时俱进地回应生活世界的关键所在。并且,也只有承认并正视这一点,法律实施中的很多现象、问题才可以得到一个圆洽的解释。

  • 标签: 立法之法 语法意义 语用意义 立法者 用法者
  • 简介:独任检察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的新型办案组织形式.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向彻底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发展已成趋势.有必要结合基层检察院的最新试点情况,对独任检察官制度创新的背景、定义、机理、架构,独任检察官与检察官办案组设置的问题与完善,独任检察官制度与之前试点的主任检察官制度的衔接与兼容等作全面考察,推动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完善.

  • 标签: 独任检察官 主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 员额制 检察改革
  • 简介:1946年7月至1948年11月,罗斯科·庞德受聘担任了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和教育部顾问,帮助中国进行法制重建和司法改革。这段经历为晚年在思想上受到挑战的庞德提供了实践其理念的机遇。庞德对《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诊断,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其理论体系盲点的注脚;但他对于中国法制的建言,贯彻了其社会学法理学的基本理念,其中的某些判断和建议,依然值得当代中国法律人借鉴和反思。

  • 标签: 法制重建 社会学法理学 实用主义
  • 简介: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协会于3月初宣告成立,成为江苏省高校法学院中第一个法律硕士协会。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面向实践的法学复合型人才——法律硕士有了独立、自治的社团组织,并将在协会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各项工作。

  • 标签: 南京大学 法律硕士协会 法律硕士论坛 中国 法学研究
  • 简介:欧洲多层级问的基本权利保障制度是欧洲区别于其他地区人权保障的特征。本文重点研究了欧盟法和《欧洲人权公约》在多层级体制下的交互性关系。欧盟法和欧洲人权公约有着特征和效力上的不同,前者在成员国法律体系中有着优先效力和直接效力,而人权公约只对各国基本权利保障起到辅助性的作用。然而,为了共同促进欧洲基本权利一体化,两者之间形成了密切的关系。首先,《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一半以上的权利都来源于人权公约。其次,欧洲法院在人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系统性地移植人权法院的案例。人权法院也经常通过引用欧盟法律体系指令或是判例作为法官判决的依据。但是,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仍不能完全消除发生冲突和彼此减损对方法律体系确定的风险。

  • 标签: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 《欧洲人权公约》 权利解释 立法移植 案例引用
  • 简介: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於2003年6月29日签订《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在2004年1月1日生效。CEPA开放了法律服务业的市场准入,让‘香港法律服务提供者’先於外国律师在世贸组织的开放时间表进入内地市场。在2004年8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CEPA的扩大开放措施进一步达成协定,

  • 标签: CEPA 内地企业 银行融资 香港 人民政府 扩大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