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猫王案(Katzenkonigs-Fall)是德国联邦最高法院1988年9月15日作出的判决,即刑四庭1988年第352号(BGHvom15.09.1988-4StR352/88)。一审法院为波鸿地方法院,提交最高法院审判的争议点是:在犯罪工具者(derTatmittler)产生一个可避免的禁止认识错误(vermeidbareVerbotsirrrum)的情况下,如何界定间接正犯(mittelbarerTaterschaft)和教唆犯(Anstiftung)。一、基本案情地方法院以谋杀罪未遂判处被告人H和P终身监禁,被告人R九年有期徒刑并命令将其收容于精神病院。在上诉中,被告人指控该判决违反了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