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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6年12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布新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九版,新增132个可申请商标的项目。与第八版相比,第九版删除了88项商品和服务分类。在新增的分类,基因芯片(DNA芯片)、一次性盘子、祭祀用的香、文身器、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等新兴服务行业都可申请商标注册。根据第九版商标分类.商标局将对现行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行调整,使类似商品和类似服务的划分将更加明晰。该分类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此后从事因特网聊天室、个人背景调查、价格比较服务、代购服务等新兴行业者都可申请商标。

  • 标签: 商标注册用商品 国家工商总局 服务分类 商标局 类似商品 DNA芯片
  • 简介:<正>一、中国海域使用权的概念及分类(一)海域使用权的概念中国《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在本条,中国《宪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海域的权属,但是,从立法的精神上看,本条所列举的诸如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皆属于自然资源。虽然这里没有明确将海域列举其内,但是,一个"等"字,就等于说明了凡是从性质上属于自然资源的天

  • 标签: 海域使用权 他物权 国家所有权 渔业权 地役权 空间利用权
  • 简介:本文依次从实体罪名、诉讼程序以及刑法和刑事政策的关系三个维度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指导案例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在实体罪名维度,文章讨论了该案所涉及的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着重分析了该罪是否为情节犯或动机犯,并得出了全部否定的结论。在诉讼程序维度,文章考察了该案所涉及的酌定不起诉制度,揭示了该制度所存在的法律性质之困和适用条件之困,并主张引进阶层犯罪论体系以化解这两个困境。在刑法和刑事政策的关系维度,文章梳理了三种刑法与刑事政策的关系模式,并倡导我国的刑法与刑事政策从分离走向融合。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聚众斗殴罪 酌定不起诉 刑事政策
  • 简介:在网上搜索"戴元龙"三个字,会出现2万多条的链接。这个从农村走出来,并没有什么显赫身份和背景,仅仅是福建省莆田市公路稽征系统的一位普通公务员,6年来坚持不懈地和通信公司进行公益诉讼,从而成为了备受人们关注的焦点人物,也是2007

  • 标签: 公益诉讼 停机 资源占用费 电信业务 莆田市 电信网
  • 简介:背景1.本案第三被告人根据区域法院规则第18命令第19规则,要求本席剔除原告人在其申索陈述书和答复书中所有针对第三被告人的部份,原因是就原告人针对第三被告人的申索而言,该申索陈述书并无披露合理的诉讼因由,属琐屑无聊或无理缠扰;或滥用区域法院的法律程序。

  • 标签: 香港特别行政区 2008年 判决理由 法院 被告人 法律程序
  • 简介:北京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拥堵状况也令人生畏。面对如此严峻的拥堵状况,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该规定的核心是摇政策,然而摇政策备受争议。市场失灵是政府管制的前提条件,但是市场失灵并不必然导致政府管制,因此必须证明摇政策的正当性。本文通过对摇政策与可替代的征收交通拥堵费、限行政策、道路建设、牌照拍卖政策之间的比较推演出摇政策的正当性。同时摇政策也存在着一系列价值及制度层面的问题,望通过分析给出合理建议。

  • 标签: 摇号 治堵 市场失灵 政府管制 正当性
  • 简介:一、概述甲,身份数据载于本案,为本人身保护令案的申请人,现正在澳门监狱服刑。根据初级法院于2002年11月8日在第PCC-008—02—1合议庭普通刑事案作出的裁判,案其中一名被告甲,因触犯一项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和第4款a项规定及处罚的诈骗罪和一项刑法典第245条和第244条规定及处罚的伪造具特别价值之文件罪,

  • 标签: 澳门特别行政区 人身保护令 裁判 法院 终审 刑法典
  • 简介:在我国,股东提起强制解散之诉,需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之要件,但实务对该要件应如何解释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林案采取"行为主义"的方法,将"经营管理困难"解释为经营管理过程的组织性或者治理性障碍,从而认可法院有权解散处于"盈利状态"的"好公司"——进而引发"好公司"为什么要判决解散的问题。实际上,中国法院的此种裁判逻辑与美国法院的做法接近。司法解散制度旨在终结存在"人合性障碍"的股东关系,司法解散不是目的,而是股东寻求退出公司的手段。成文法赋予少数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力,实质在于赋予其退出公司的谈判筹码。案例实践也表明,无论法院如何判决(公司解散或不解散),仍有存续价值的公司,都会通过买断等变通方式,继续存在。法院是否判决公司解散,与该公司是否居于盈利状态(是否属于"好公司")没有关系,而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不可调和的"人合性障碍"有关。法院是否判决解散公司,不应以公司的盈利状况好坏为主要裁判标准,而应以股东之间的"人合性障碍"为考量基准。破产法与公司法的有关"强制解散制度"最终形成一种互补的体系,分别重点解决"资合性欠缺"和"人合性欠缺"、"公共违法"的公司之解散。如果理解了司法强制解散制度的本质,则不必过分担心其对社会公众利益会产生实质性损害,而应当修改立法,使司法强制解散制度更加宽容,增加替代性救济方式,节省股东的退出成本。或者,更准确地说,"司法强制解散"可以被"司法强制退出"制度所取代——直接规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少数股东可主张由公司或多数股东收购其股权,从而以公平价格退出"令其失望"的"好公司"。

  • 标签: 公司 股东 经营管理困难 解散 买断
  • 简介: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难”问题十分突出。对于那些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或关联关系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的相关责任主体,执行过程的规制方法主要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和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但对于那些既非公司股东,又非公司管理层,却隐身幕后支配公司行为的实际控制人,则直到限制消费新规出台才得以在执行程序中将其纳入规制范围。目前关于实际控制人的立法性文件和理论研究多是在上市公司语境下进行探讨,其列举的判断标准对于执行实践缺乏可借鉴性。本文结合案例,归纳了执行实务实际控制人的判断标准,即对人事权、财务权及经营管理权处于支配地位。同时也指出,实际控制人是一个框架性的概念,其产生本就是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司治理实践,故而难以廓清其边界,也无法对其判断标准加以穷尽。在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认定时,需权衡有限责任制这一公司法基本原则与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需要裁判者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执行案件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实际上是行使执行命令权的一个缩影。执行命令权具有较强的司法属性,其所处理的决非外界常常误解的事务性工作,此项权力应当由执行法官行使。只有对执行命令权予以科学配置,才能保障此项权力充分行使。本文在最后一部分内容对现行执行体制改革执行命令权配置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 标签: 实际控制人 执行案件 股东有限责任 “执行难”问题 债权人利益 执行命令
  • 简介:控制下交付是伴随着毒品犯罪组织越来越严密、分工越来越细致、涉及地域越来越广泛,以及由此带来的侦查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所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侦查措施,它在加强跨地区、跨国境公安机关合作,打击跨地区、跨国境毒品犯罪方面呈现出重要价值。毒品犯罪侦查控制下交付具有特殊的性质与特征,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控制下交付措施的原则规定,在理论和实践暴露许多问题,需要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和域外其他国家的做法予以完善。

  • 标签: 控制下交付 毒品犯罪 侦查
  • 简介:居间合同可以分为典型居间和独家委托合同。于前者,居间人享有报酬请求权;于后者,居间人则享有违约请求权。本案“禁止跳单条款”并非独家委托之约定,指导案例1判决表面上涉及的是违约请求权,其实质为报酬请求权纠纷。委托人“跳单”是否为居间人所“促成”,其认定标准不宜采条件拟制成就说,应采相当因果关系说。指导案例1不提原判适用的《合同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实际上采纳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

  • 标签: 跳单 违约 报酬请求权 认定标准
  • 简介:判案书1.申请人在2009年10月14日提出本讼案,申请把答辩人培益有限公司在2009年9月25日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作废。该“法定要求偿债书”是基于土地审裁处案件LDPE32/2009的判决,判决债项的金额是721,904元。

  • 标签: 2009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 判案书 高等法院 法庭 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