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如何为参与犯设定处罚条件和处罚原则,"区分制"共犯制度模式下存在"主体间"和"单方化"两种理想类型意义上的思维方式。"主体间"思维借助犯罪参与者之间是否形成合同共犯的关系为参与犯设定处罚条件,根据参与犯应受谴责性程度上的对比关系设定轻重有别的参与犯处罚原则。"单方化"思维则直接考虑"单个的犯罪参与人在何种条件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来设定参与犯处罚条件,同时设定所有的参与犯均适用同一的刑罚幅度。在定罪问题上,"主体间"思维面临片面共犯、结果加重犯的共犯、教唆、帮助自杀等问题上的论证困难,同时可能导致参与犯处罚范围的不当扩大。在参与犯处罚问题上,以"作用大小"作为参与犯应受谴责程度区分标准的"主体间"制度设定,难以摆脱"主从区分难题"的困扰;以"参与样态"作为区分标准的"主体间"制度设定,则面临"应受谴责程度与参与样态之间难以通约"的困境。"单方化"共犯制度思维摆脱了"主体间合同共犯关系"和"主体间应受谴责程度对比关系"对参与犯定罪和量刑的影响,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简介:日前,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