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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第八次特赦中,“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首次成为特赦的实质条件。在我国刑事程序法和实体法语境中,也存在社会危险性的表述,但认识比较混乱。现实社会危险性需要通过客观证据来证明,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判断要将罪犯的现实表现作为判断依据。“现实社会危险性”只能采取封闭式的立法模式,“现实社会危险性”的表述不宜直接出现在立法文本中。“现实社会危险性”应当包括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以及存在诉讼风险两种情况,但有犯罪记录未必就属于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特赦中“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含义可表述为:通过客观证明可以证实,服刑罪犯在被释放后,存在继续危害社会、妨碍诉讼等情形的可能性。

  • 标签: 特赦 第八次特赦 现实社会危险性 实质条件
  • 简介:签字笔因其具有书写流利、使用方便的特点,是现今最常见的书写工具之一。文章根据签字笔的结构特点和笔痕特征的形成机理,结合收集的96份实验样本,首次对签字笔笔痕进行同一认定应具备的充分条件进行初步研究,探讨了书写纸张施胶程度、衬垫物软硬程度、书写人运笔力度以及书写速度等书写条件因素的具体影响,同时研究了签字笔启用初期与末期书写笔痕特征可能出现的变化问题,总结出笔痕特征反映性、稳定性和特定性的具体特点,提出书写条件与书写笔的相近书写阶段均是签字笔笔痕同一认定充分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以期对文检工作者利用笔痕特征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标签: 签字笔 笔痕特征 同一认定 充分条件
  • 简介: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程序,均规定了债权人申请破产的,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全民企业需由其上级主管机关申请整顿),经受理法院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这就必然会遇到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即企业如何筹措资金进行正常经营。其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企业凭什么让合同另一方相信其履约能力,保证

  • 标签: 企业破产法 破产程序 全民所有制工业 民事诉讼法 企业经济 优先受偿权
  • 简介:《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简称)已于2003年3月14日起开始试行。这是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内.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新举措.对于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但该《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之规定有悖于《意见》之基本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应引以注意.以保障《意见》的顺利试行。

  • 标签: 被告人认罪案件 刑事诉讼制度 犯罪嫌疑人 证据展示制度 监督机制 司法信用
  • 简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内容,这一制度的设立是恢复性司法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从具体操作层面看,有必要对这一制度细化。如在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及程序、适用中的补正问题、与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辨析、考验期内未成年人的矫正方式和撤销后程序设计等方面都应加以完善和明确。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附条件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 犯罪矫正
  • 简介: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请问,人民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 标签: 监视居住 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 强制措施 起诉工作
  • 简介:【裁判要旨】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包含登记离婚与财产分割等内容的财产分割协议,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所规定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双方协议离婚未成,此类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未成立,即使其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已部分履行,亦不能认为所附的生效条件已经成就,此类协议应认定为不生效。法院应当适用某一法律规则而不予适用,由此对法律行为效力作出错误评价进而作出错误的判决,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并导致判决结果错误”的情形。若当事人据此申请再审,应认定其中请符合“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法定再审事由,审查法院应依法裁定再审。

  • 标签: 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条件 部分履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效力 生效条件
  • 简介: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形式,属于审前程序处理。2012年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应当增设或细化以下制度安排:一是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环节的启动权;二是增设决定说理制度;三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起诉决定救济权。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救济制度 刑诉规则
  • 简介: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销售者、生产者因产品瑕疵而给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的瑕疵,亦叫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因产品瑕疵(即缺陷产品)而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的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质量法》第3条的规定,由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

  • 标签: 产品质量责任 免责条件 连带责任 赔偿责任 缺陷产品 无过错责任
  • 简介:我舅舅3年前因为犯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因为他原来就患有高血压和心动过速的毛病,我们每次探视他都会带些非处方的药给他,既麻烦也不知道效果如何,我想问下,我舅舅还剩下一半多的刑期,但他的身体并不适应监狱里特殊的环境,像这样的情况,我舅舅能不能办理保外就医或者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 标签: 保外就医 监外执行 服刑犯人 有期徒刑 高血压 判处
  • 简介: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局限就是政治权力的普遍化能力不够。权力普遍化意味着权力可以借助媒介符号在不同处境中面临不同的模式时,坚持相同的意义,并可以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其结构条件包括:意义框架的普遍化与惩罚期待的普遍化。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央政府难以有效监管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极易扭曲中央政令与法令,造成社会不稳定。只有法治才能通过具有普遍可能性的司法救济提供信息支持,实现普遍化的惩罚期待,克服信息不对称。但权力在依赖法律结构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必须接受其意义框架的制约,为避免这种制约。权力对于法律采取一种欲拒还迎、割裂“合法一非法”二元规则化的工具性策略.致使法律也无法为权力提供功能支持。

  • 标签: 权力媒介 权力 暴力 法治
  • 简介:《德国债法现代化法》于2002年1月1日生效之前,《一般交易条件单行法》第23条第1款明确规定,该单行法完全不适用于劳动法领域。《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将《一般交易条件单行法》作为一个章节(第305条至第310条)调适性地纳入德国《民法典》。突破性变化是第310条第4款明确规定本章节适用于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自1976年12月9日颁布实施以来的《一般交易条件单行法》,经过将近30年其适用领域首次被立法者延伸至劳动法领域。本文从一般交易条件法适用于劳动关系的发展历史出发,继而探寻一般交易条件法之内容审查延伸至劳动法的原因,文章重点在于探讨一般交易条件法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如何具体适用于劳动关系。

  • 标签: 德国民法典 一般交易条件法 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的适用特点”
  • 简介: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是一项完全不同于传统办案审查证据和适用法律的社会化的工作,也是一个多方主体参与互动的过程。检察机关作为处分主体,承担的三重职能之间存在角色冲突。监护人履行职责严重不足,司法社工更多担任了信息传递者和日常监管者的角色,观护单位参与的规范程度较低并与监督考察要求的严格性存在矛盾,社会主体参与面临多样性不足的困境。根据儿童参与原则,未成年人应是监督考察的主体。考察帮教小组在整体应对方面的合力尚未充分显现,主体之间存在信息分享不畅与缺乏合作的状况,各方主体还可能因为立场、理念等的不同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参与观察描述了各方主体定位与互动合作的真实图景,为思考发展方向提供了经验事实的基础。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监督考察 处分主体 参与主体 未成年人 参与观察
  • 简介:我国1997年的新《刑法》对正当防卫进行了修改并新设立了特殊防卫制度。但新《刑法》在加强对受害人保护力度的同时,无形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构成了威胁。为实现均衡保障双方的权利,许多学者提出应对措施,试图通过限制防卫人防卫权的方式,来释放因新《刑法》的修改而形成的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威胁。但这种做法又势必会打击广大人民群众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本文分析了应对措施存在的弊端,提出通过法律构建一座平衡不法侵害人和防卫人权益的桥梁-逆防卫制度,以期达到两者权益保障的动态平衡,构建双方权益的和谐保护。

  • 标签: 特殊防卫 人权保护 暴力犯罪 逆防卫 合法权益
  • 简介:<正>[基本案情]刘父、刘子(成年人,二人系父子关系)因与他人的琐事纠纷,通过主动邀约和指使他人电话邀约等方式,组织、带领吴某、陈某(成年人)和14名未成年人(均已年满14周岁),共计18人,带着刀、钢管等工具对被害人黄某实施殴打,致黄某右侧头顶部长约5cm裂口,左侧腰背部长约5cm、4cm两裂口。经鉴定,黄某因锐器插入造成左肾7级伤残,达到重伤。一、本案的办理及问题的提出(一)本案的办理过程

  • 标签: 不起诉决定 左侧腰 相对不起诉 父子关系 年满 检察机关
  • 简介:我国《法律适用法》中共有9条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根据法官选择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官被动选择的冲突规范和法官主动选择的冲突规范。前者的功能在于维护和促进某种法律关系的成立;后者的功能在于确保法律选择的灵活性以实现个案公正。我国法院对此类冲突规范的适用存在着说理不清、选择连结点的依据不明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官被动选择的冲突规范,法官可以逐一、直接适用连结点指向的实体法对争议问题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只要有一个连结点指向的实体法认可其有效性,就应认定为有效;对于法官主动选择的冲突规范,法官应当考量个案中的实体正义和公共政策来选择应当适用的连结点,并在判决书中对选择连结点的理由做出说明,不能完全无条件地自由裁量;对于主客观连结点并列的冲突规范,法官应当根据该规则的立法目的,按照司法任务简单化的要求,优先根据客观连结点选择准据法。

  • 标签: 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 连结点 法官被动选择的冲突规范 法官主动选择的冲突规范
  • 简介:公证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的完善,公证事业也在不断发展状大,特别是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促进安定团结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在公证制度的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本文想就几年来的公证实践,谈一些个人的粗浅认识。

  • 标签: 必须公证制度 市场经济条件 公证机关 公证证明 基本原则 公证人
  • 简介:综观民事诉讼法的立法进程,作为审判监督和执行两个重要程序制度交叉组合契合点的人民检察院抗诉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同时中止原裁判执行之间,却始终并未建立起必要且合理的衔接规范,造成司法实践中操作争议和适用分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可知,抗诉的效力是必然启动再审程序。而无论启动原因如何,只要最终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通常情况下,其自然的伴生效力即包括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可见,依抗诉的提出而中止执行不是否定或突破再审功能与制度,而正是贯彻和彰显再审制度的意义与价值。

  • 标签: 抗诉 民事诉讼 再审程序 中止执行 充分条件
  • 简介:流入地政府不为非户籍儿童少年提供平等义务教育条件之行为具有可诉性。该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侵犯了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的性质使得非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寻求宪法救济。流入地政府应当对不履责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 标签: 流入地政府 非户籍儿童少年 平等义务教育条件 可诉性
  • 简介:税收法定原则形式层面与实质层面的划分为税收法定原则下地方税收立法权之赋权提供了另一种可能。税收法定原则的形式层面旨在维护法的安定性,税收法定原则的实质层面旨在遵守与保障民主原则,二者应当在互动中实现互补,而非在碰撞中相互否定。税收法律专属主义的相对性为二者之互动提供了空间,亦明确了互动的限度。税收法定原则应当在确保法律专属主义相对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彰显纳税人同意这一精神实质。在此意义上,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前提下,地方税收事项只要通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意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不应被认为违反了税收法定原则。专门决定式授权性立法不仅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职责所在,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问责制下行使税收立法权的应有之义。由此,地方税收立法权之赋权与限权将在张力中实现互动与平衡。

  • 标签: 税收法定原则 形式层面 实质层面 地方税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