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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信赖原则的基本涵义信赖原则(Vertrauensgrundsatz)自1935年以来通过德国的判例所形成与发展,具体内容是,参与交通的人根据交通规则而行动时,只要没有特别情况,就可以信赖其他参与交通的人也会遵守规则而行动,如果由其他参与交通的人实施的无视规则的行动致事故发生,遵守了规则的行为人就不能被迫究对事故的责任。现在,信赖原则的适用范围,不限于交通事故,在企业活动与医疗活动及其他活动

  • 标签: 新过失论 预见义务 过失犯罪 监督过失 旧过失论 犯罪论体系
  • 简介:金融商品较之有形实体商品更为抽象、复杂,金融商品交易中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应对金融服务者课以缔约说明义务,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正义。我国目前没有确立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统一规范,现行立法呈现出立法分散位阶低、监管体制不完备、说明内容不统一、说明责任行政化的缺陷,难以满足现实需求,亟待完善。我国应当对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进行统合立法规制,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现金融商品交易的功能监管,明确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制度之主体与对象、内容与要求、违反说明义务的民事责任,使其切实发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作用。

  • 标签: 金融服务者 缔约说明义务 统合立法
  • 简介:强制缔约是合同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相关制度,同时在实践中也有扩张强制缔约制度的呼声。对强制缔约制度的类型化的探讨有利于加强对强制缔约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对于强制缔约制度,一般将其区分为直接强制缔约和间接强制缔约,但分类标准并不统一,本文从义务主体的视角对强制缔约进行初步的类型化,以增进对强制缔约制度的理解。强制缔约义务可以区分为公共事业主体的强制缔约义务、国家的强制缔约义务和普通民事主体的强制缔约义务。强制缔约制度的三种类型在制度目的上有很大的差异,被观察的视角也有所不同。

  • 标签: 强制缔约 缔约自由 类型化 公共事业
  • 简介:期货经纪公司的缔约责任与履约责任张天智1993年9月,甲作为客户与某市期货经纪有限公司A(以下简称A公司)订立了“买卖协议书”,约定:“客户自愿委托期货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客户在期货公司开户进行期货买卖,期货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执行客户期货...

  • 标签: 期货经纪公司 缔约责任 期货交易所 民事赔偿责任 期货经纪商 经营范围
  • 简介:国际人权条约中缔约国义务与实施机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实施机制中包含了缔约国义务。故本文将此二者放在一起阐述。现行有效人权条约几十项,本文只就有独立实施机构的几项条约来作分析。…….

  • 标签: 国际人权条约 缔约国义务 实施机制 监督机制
  • 简介:<正>孙德财“过失伤害致死”这一罪名的认定,我想谈点看法,供大家研究。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孙的行为构成“过失伤害致死”罪是不能够成立的,其理由:

  • 标签: 过失伤害 罪名 致死 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 行为人
  • 简介:是通过比较过错来决定责任大小的,这种注意义务是按1般人在通常情况下能够注意到作为标准的,应以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为标准

  • 标签: 民法过失
  • 简介: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1899年,经过百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非常完善的医疗过失处理体系,医疗过失的保险只是其解决医疗过失纠纷的途径之一。尽管如此,美国学者仍然认为,该体系有许多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美国媒体也常充斥医疗过失的报道及相关的讨论,笔者选择介绍美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原因在于,美国的的医疗保险制度成立较早,现已建成比较完善的保险体系,值得借鉴学习。一、美国医疗过失责任保险概况。美国医疗过失处理体系主要包括医生责任保险制度、侵权诉讼以及医生管理的公众监督委员会。只有小部分医疗过失通过保险索赔与侵权诉讼的途径解决,多数的诉讼没有进入审判程序就解决了,而数据研究表明,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医方的胜诉为60-74%,只有患者受到了永久性的或者致命伤害并且有多个被告时,患者胜诉的可能性才会大大提高。

  • 标签: 医疗过失纠纷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过失保险 产科医生 相互保险公司 责任保险制度
  • 简介:      三、过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之法益  传统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因此台湾环境犯罪的法益保护上,其环境刑法中大多有关于过失犯的规定

  • 标签: 比较研究 犯罪比较 环境资源
  • 简介:业务过失是行为人实施基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反复继续的专业化而危险的行为时违反注意义务,造成社会危害结果的情形。业务过失的注意义务,并非是基于行为人的身份或者业务知识技能而赋予,而是基于业务行为的危险性特征,并且包含避免危害结果的内容。在立法上,应当就业务过失在刑法中加以明确规定,使之区别于普通过失,在刑罚的设置上,要考虑业务过失犯罪的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

  • 标签: 业务过失 业务 注意义务 结果避免义务
  • 简介:在现代社会里,业务过失犯罪日益增多。由于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其犯罪主体的认识分歧较大。本文从犯罪主体的特征、犯罪主体的确认和犯罪主体的类型几个方面,对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标签: 业务过失犯罪 犯罪主体 构成要件 业务范围 执业素质
  • 简介:主要是对过失犯注意义务的 补充适用问题,所以 过失犯的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违反注意义务及发生构成要件所规定的结果这两个要素,对于一个没有规定注意义务的过失犯 来说

  • 标签: 构成要件 构造适用 犯构成
  • 简介:过失是私法赔偿之核心,但其往往不为人正确理解,以至于法律体系混乱。传统的过失罪责化,无法解释为何能力较差的行为人仍须适用强人所难的高损害赔偿责任标准。所谓"过失客观化",只是回避了问题,因为其未说明为何客观化及其如何可得出此客观标准。有经济分析论者,直接将能力效益化,计算出客观的过失标准,得出如"过失罪责化"的结果。事实上,基于损害之相互性质,损害若要移转(填补),其必须是行为人应该而且能够预见的,否则法律即是徒生滋扰;在行为人应预见且能预见的讯息条件下,可得出一个行为标准,行为人若逾越之,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损害对于行为人是否可预见,取决于其行为的危险性——愈是危险行为,愈是可预见。简言之,过失责任即是危险责任。一旦明乎此,私法的损害赔偿责任体系即清楚了:严格责任不再与过失责任决然可分;故意与过失也不再是心理之区分,而在于损害预见可能性的高低;契约法的归责事由不再与侵权法的过失有矛盾;公示制度效能为何决定了物权效力的范围;过失不可能分离于不法而在后认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填补性的而非惩罚性的。

  • 标签: 故意 过失 危险责任 损害填补
  • 简介:犯罪过失 注意义务 结果避免义务 构造 违法性认识,过失行为的违法性在于对注意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的违反,犯罪过失都是对注意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的违反

  • 标签: 犯罪过失 过失问题 问题探讨
  • 简介:<正>被告人张某,男,现年25岁,土家族,初中文化程度,湖北省鄂西自治州利川市汪家营区白洋乡农民。被告人张某于1988年3月19日下午,到利川市都亭镇东街居委会"宾如家"旅社准备登记住宿时,发现该旅社登记室房门左边走道处的旧灶台上放有两袋大米(米是东街卫生院拌有"敌鼠纳盐"灭鼠药饵),张趁无人之机,将其中一袋13公斤米盗走,以每公斤0.6元卖给该市个体汽车户曾某,得款8元,当曾某提出"米太孬"时,被告人谎称"这米是受了症的"。曾家7人食用后,均出现嘴鼻出血,腰痛,大小便带血,引起中毒。同年3月21日,被告人再次窜到"宾如家"旅社,又盗走另一袋(31公斤)米,仍以每公斤0.6元卖给该市建筑队包工头黎某,获赃款18.6元。黎某一家及民工计11人食用后,都引起中毒住医院治疗。张某的行为先后造成18人中毒,其中民工刘某、谭某二人死亡。对此案如何定性,有以下几种意见.

  • 标签: 被告人 盗窃罪 投毒罪 利川市 大米 中毒
  • 简介:相对于认定故意犯形态的原因自由行为有诸多疑难而言,在过失犯形态的原因自由行为之中承认原因行为的实行行为性并没有太多争议。但无论如何,过失犯形态的原因自由行为至少在表象上有别于一般的过失犯,其特点就在于可以划分为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这两个阶段,而在结果行为阶段又的确是丧失了责任能力甚至是行为能力。相关判例印证了在自陷无责的情形中构成要件模式的正确性,即原因自由行为实质上并不是一种需要特殊归责的构造,而只是一种现象上有独特之处,但完全可以被包括在一般的归责形态(无论是过失犯还是故意犯)之中的说明形式(说明实行行为到底在何处)而已。要成立过失犯形态的原因自由行为,关键在于如何在具体情况下认定行为人的过失心理,它可能有三种表现形式。

  • 标签: 原因自由行为 过失犯 结果行为阶段 丧失行为能力 丧失责任能力
  • 简介:主要是对过失犯注意义务的 补充适用问题,所以 过失犯的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违反注意义务及发生构成要件所规定的结果这两个要素,对于一个没有规定注意义务的过失犯 来说

  • 标签: 构成要件 构造适用 犯构成
  • 简介:故意帮助过失犯具有可罚性。但是,其具体情形不同,处理的路径也有所差异。过失造成结果的故意帮助过失犯,可以依存于普通共同过失犯罪而成立过失犯的帮助犯;故意造成结果的故意帮助过失犯,需要拓展片面帮助犯的理论框架而成立特殊的片面帮助犯。故意帮助行为不能成立间接正犯,这与教唆他人犯罪存在重要区别。故意教唆过失犯,如果教唆者对过失犯的结果也持故意的话,教唆者可以成立间接正犯。

  • 标签: 故意帮助 帮助过失犯 片面帮助犯
  • 简介: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因其过失而实施超出共同犯罪范围的行为,应构成共犯过限。基于犯罪过失的性质,这种过限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同时,对过失过限的认定,应当考虑罪数形态的概念和共同犯罪的要求加以具体分析。

  • 标签: 共同犯罪 共犯过限 过失过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