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现代社会里,业务过失犯罪日益增多。由于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其犯罪主体的认识分歧较大。本文从犯罪主体的特征、犯罪主体的确认和犯罪主体的类型几个方面,对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简介:【摘 要】过失犯罪在当今社会中的犯罪形式和犯罪内容逐渐多元化,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日益严重。但即使这样,司法领域的研究仍然不足。我们更应该注重过失犯罪的定罪量刑对人们现实生活中的影响。本文我将从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理解过失犯罪,并结合当今的热点事件分析过失犯罪的定罪和量刑问题。
简介:过失行为的主观意志,过失犯罪中的不法意志是过失行为的心理动因,不能说没有预见就肯定要实施过失行为
简介:过失犯罪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文章从心理学的角度对疏忽大意的过失及过于自信的过失作了心理剖析。
简介:共同过失是否能构成共犯一直是刑法学界争论已久的问题.目前,我国学术界的通说认为:过失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但从共同犯罪的处罚根据和因果性上分析,在行为人共负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可以构成共同过失正犯和结果加重罪的共犯,而过失教唆犯和过失帮助犯在理论上则不能成立.
简介:“共同过失犯罪”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概念已无法回避。但关于其性质,理论界一直存在共同(故意)犯罪、过失同时犯罪及独立犯罪形态说之争。根据因果关系理论,行为与危害结果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可能要求行为人对结果负责,这也是因果共犯理论的基础。对于“共同过失犯罪”中出现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对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中断与否等因素的个别分析,按照单独犯罪予以解决。对过失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行为分别定罪量刑能够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同时做到罪刑均衡。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对出于共同过失的犯罪,我国刑法不视为共同犯罪予以处罚,但是,共同过失犯罪同共同故意犯罪一样,应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而在监督过失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不属于共同过失犯罪。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对于共同过失的犯罪,我国刑法不视为共同犯罪予以处罚,但是,共同过失犯罪同共同故意犯罪一样,应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而在监督过失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不属于共同过失犯罪。
简介:过失犯罪是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地对过失犯罪进行分类对于研究过失犯罪理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传统理论中将过失犯罪分为两种,即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罪状是对一个具体的个罪的客观表现形式的描述,从罪状出发可对我国刑法中的过失犯罪做出新的分类,并对各类过失犯罪的特征进行概括总结。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刑法信条学中,过失犯罪经历了从前妻的孩子到最受宠爱的孩子的变化",德国学者罗克辛教授在论及过失犯罪理论时曾经借用一位学者的话这样写道。而正是这之后学术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日益青睐,过失的实行行为这一课题开始被提出并引起了众多刑法学者的研究兴趣,相关论著逐渐增多,理论亦日臻完善,其中以日本、德国刑法学界为典型。与此相反,中国刑法学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关注程度向来不高,且多是针对犯罪过失这一主观要件的理论探讨,对于过失的实行行为的概念则少
简介:多数普通过失犯罪(如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最高刑(7年)重于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为5年)等业务过失犯罪, 我国刑法(1997)对过失犯罪的法定刑配置, 二、中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法定刑配置的特色与问题
简介:区分故意与过失犯罪是刑法发展史上的重要进步。通过对唐代以前过失犯罪的立法源流、《唐律》中过失犯罪的法律用语及其内涵、刑事责任特点以及对后世之影响的梳理与分析,阐明《唐律》中过失犯罪立法的进步、历史局限及其当代的镜鉴意义。
简介:医疗是一种伴随着危险的职业行为,医疗过失增加了医疗的风险,给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带来新的威胁。在我国,医疗过失不仅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根据,而且可以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伤的医务人员,可以以医疗事故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首先,只要没有发生重大结果,无论争议行为本身多么恶劣,都不会构成犯罪;其次,只要争议行为中没有表现出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即使争议行为中
简介:<正>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是性质不同的两类犯罪。两者社会危害性不同,量刑各异。严格区分两者的界限,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必然要求。为此,有必要从法律规定与刑法理论上对之作一宏观比较,以便从中找出其不同特点。主体要件之比较责任能力与责任年龄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备要素。从立法精神上看,我国刑法对构
简介:且该共同过失行为导致了法定危害结果的发生 这里的共同过失行为,由于各个过失行为人之间存在着共同注意义务,肯定过失帮助犯成立的行为共同说认为
简介:我们通常所讲的注意,实际上是心理学的概念。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所谓注意,是指心理活动对一定事物的指向和集中。这种注意的心理活动通过感觉器官表现出来。如:全神贯注、聚精会神、凝视、倾听等。但是,由于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事物是多种多样的,我们不可能同时注意出现的一切事物,而只能有选择地注意其中的少数几种事物。被我们注意的事
简介:管理、监督过失犯罪的行为人通过监督直接的过失行为人或建立企业管理和安全体制来消除危险,而直接的过失行为人负有在具体工作中认识和消除危险的义务,对管理、监督者的处罚往往重于被管理监督者。过失犯的共同正犯的各行为人以及管理、监督过失犯罪中的管理、监督者与直接过失行为人对于同一个工作都负有共同的风险消除义务,两者的区分主要在于工作职责;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这两种犯罪行为,根据其主要行为定罪。
简介:<正>引言工业革命以来,大规模的火灾爆炸事故、矿难井喷事故、食品药品事故等灾难性重大事故频频发生。该类事故的发生原因中,除了直接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外,往往还会发现由于监督人员疏于监督导致了被监督者不妥当行为而引起危害结果发生,因此
简介:我国刑法对过失犯罪分别在总则和分则条文中作了规定。刑法总则第15条规定了过失犯罪的定义及其负刑事责任的原则;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条文中明确规定了某种过失行为可以构成犯罪及其应负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刑法分则中,另外一些刑法条文中规定的过失犯罪,没有作明确规定,不论在刑法理论研……
简介: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有些条文没有明确规定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以致在刑法理论研究中或是在司法适用上,出现了不同意见,严重影响了对案件的准确定性和正确量刑.因此,对这些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性质的认定进行研究,对完善刑事立法、准确司法都有重要意义.
关于业务过失犯罪主体的探讨
论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心理分析
共同过失犯罪新论
共同过失犯罪研究
论共同过失犯罪与监督过失
我国刑法过失犯罪分类新论
过失犯罪实行行为研究
过失犯罪法定刑配置研究
论《唐律》中的过失犯罪
日本的医疗过失犯罪研究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比较研究
共同过失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过失犯罪与人的注意心理特征
论风险控制中的管理、监督过失犯罪
论监督过失犯罪责任主体的认定
刑法规定的过失犯罪的认定与论证
关于刑法条文规定的过失犯罪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