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济发展的速度过快,会导致系列问题产生。而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增长点,公司的发展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发展,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同样重要。在国内,公司社会责任缺失现象严重,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文章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以及发展演变的研究,基本了解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必要性。继而对国内外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新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了解了我国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不足与完善途径。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不仅需要公司本身做出努力和改变,政府部门同样应该拿出姿态,调整政策。更为重要的就是我国相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制建设领域必须要完善与发展。这不仅仅有利于公司的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在我国法制建设也有着非凡的意义。
简介: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在注销前清算时对其债权人有通知与公告的法定义务,当清算组成员违反该法定义务时,即不当通知与公告,应对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赔偿责任,法院在认定清算组成员责任时应严格按照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当清算组存在前述法定义务之违反时,采相当因果关系标准,推定因果关系存在,但清算组成员可举证债权人实际损失予以抗辩,减轻赔偿责任的承担。非适格清算组成员系受委任经办公司清算事务,需同适格清算组成员一道对债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当运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要求清算组成员对不当通知与公告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时,应持审慎态度。
简介:在20世纪60年代前,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时至今日,社会责任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现代企业应当以建设一个更讲究伦理道德、更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世界为己任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公司尤其是大公司承载更多的社会责任成为一种国际性潮流。在政企分开后,电信运营商取得了骄人的经营业绩,但社会责任工作由于起步较晚,距离世界一流运营商还有差距。如何树立社会责任观念并切实履行其社会责任,亦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在本文中,笔者将通过分析国外电信运营商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举措,从中找出可借鉴之处,为我国电信运营商勇担社会责任提供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