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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安全观念的生成逻辑经历了在民商法、社会法和环境法的不同部门法视域下交易安全、社会安全与生态安全的演变。生态安全正在成为以协调人与自然之和谐为宗旨的环境法的首要价值。在环境法的视域下,生态安全已然超越了交易安全与社会安全,正在成为法之安全秩序的“基座”。而生态安全观念的确立与发展,又将引发环境法的“反向运动”,推动环境法的哲学思考、生态化变革与制度变迁。

  • 标签: 生态安全 环境法 生态化变革 制度回应
  • 简介:众所周知,人类正共同面临着一场新的人口资源危机,由此也共同面临着一场新的文明转型。如果没有新技术的革命性突破,如果没有新的全球资源配置体系的革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矛盾将会迅速激化,人类就有可能越不过这次文明转型的门槛。正如有识之士所指出的那样:“当今世界正处在世纪之交的巨大变革时期。它主要表现为“三重转变”,即人类文明形式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世界经济形态由资源经济和物质经济向知识展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可见,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关系到21世纪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推进“三重转变”的根本措施。

  • 标签: 生态化 科学发展观 社会可持续发展 法律 人类文明 文明转型
  • 简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全面落实损害担责原则的必然要求。生态环境损害担责的民事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实施。目前学术界对生态环境损害侵犯的权益性质存在争论,部分学者认为属于"国益"。但从概念范畴、法律界定、利益诉求等角度深入分析发现,生态环境损害侵犯的权益属性应为"公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界定不明,有关"赔偿磋商"与"修复生态环境"的规定呈现出一种民事责任与行政管理的交织。厘清上述基本概念,辨明生态环境损害担责之责任属性,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推进与实践效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应属民事责任。"赔偿磋商"的本质是民事行为。"修复生态环境"是特殊的环境民事责任承担形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问题上,应注意起诉主体顺位的设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顺位依次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人民检察院。其中,作为赔偿权利人的"政府机关"应当在第一顺位的社会组织起诉时,予以"支持起诉"。

  • 标签: 损害担责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赔偿磋商 修复生态环境
  • 简介:环境问题的频频爆发对现代法治提出了挑战,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法因其坚持“国家一个人一社会”的三元利益结构而广受诟病。生态法益作为环境危机形势下刑法现代化应当追求的重要价值,应当成为刑法法益四元利益结构的重要部分,以满足环境刑法体系、利益结构及刑法保障属性的要求。在此前提下,应当扩展刑法保护的理念,延伸其保护对象,扩充环境犯罪类型,进而细化相应的量刑及处罚的标准。生态法益的提出给传统刑法的理念、模式带来挑战的同时,其融人也为刑法的现代化变革提供了契机。

  • 标签: 生态法益 刑法 现代化
  • 简介:生态环境的保护是藏区习惯法的重要内容,它存在于宗教信仰、禁忌、部落习惯法、生活习俗等多种方式当中,文章分析了藏区环境保护习惯法的特点,并据此提出了地方环境法制建设可以吸收和借鉴的经验。

  • 标签: 藏区宗教习俗 藏区习惯法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法制建设
  • 简介:习惯法对法治的可能贡献取决于其自身所具有的认同性、变迁性、中介性等特征.在这个意义上,生态习惯法最有可能对西部社会法治给与贡献,因为出于生存关照.生态在西部民族地区表现为一种“生活的样态”,民众将生命、精神与自然生态相统一。并与民族宗教精神的高度契合.使得生态习惯法具有了普适性与效力保障,这既构成了生态习惯法对西部社会法治的可能贡献的理由,又对西部社会的法律信仰、法美学构建具有进一步的意义。

  • 标签: 生态习惯法 西部社会 生活的样态
  • 简介:公安部《五条禁令》的颁布,不仅严肃了警纪警风,而且提升了公安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黄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曹洼巡查中队就是这样一支队伍。他们勤奋敬业,不计得失,心系群众,秉公执法,为捍卫地方交通秩序、保卫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谱写着新时期人民警察为民服务,造福社会的动人之歌。

  • 标签: 交警大队 公安局 黄陵县 平安 生命财产安全 五条禁令
  • 简介:近期,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显,并成为一项紧迫的课题。为了回应社会需求,我们必须动态地认识基本权利体系,在宪法中适时引入生态权的概念。现实中,生态权已经具备了得以产生的社会基础和完整的构成要素,但这一权利还仅仅停留在应然的层面,缺乏宪法上的保障措施。因此,运用宪法的技术措施将公民生态权引入宪法文本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生态权 主观权利 客观法 应然权利 宪法构建
  • 简介:在诸多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中,碳金融是一种正在实践中的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它能够从碳投融资、碳排放权交易和碳银行贷款等多方面支持生态城市建设。而生态城市碳金融地方性立法的先行先试又为生态城市碳金融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在全国范围内的碳金融立法奠定了基础。鉴于生态城市碳金融地方性立法先行先试所具备的可行性和良好的预期效果,应加快在生态城市试点区制定《碳金融促进条例》、建立生态城市碳银行、进行碳金融衍生产品制度的创新试验等,对生态城市的碳金融地方性立法作大胆尝试。

  • 标签: 生态城市 碳金融 地方性立法 先试先行
  • 简介:位于秦岭腹地的柞水县以守护秦岭生态安全为己任,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全心全意守护着柞水县这一隅蓝天、净土,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6.5%,森林旅游投资超过20亿元。

  • 标签: 生态安全 柞水县 秦岭 依法维护 林业局 森林覆盖率
  • 简介:当前,我国政策与立法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实际上是大力提倡公权力主导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模式,对社会力量融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秉持谨慎态度,法院职权主义适度强化,需要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能动,未来的走向是,促使私人执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模式从理想走向现实。如何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组织与能力的建设,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转变环境司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保护理念,合理平衡生态利益与物质利益的关系,强化环保法官独立性,改良环保法官考核制度,提高审判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法官与专家陪审员相结合的组织模式,建立环境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因地制宜设置和调整环保司法组织,适时建立生态环保法院,比目前机械的设置环境审判组织的所谓环境司法专门化要内容丰富得多。

  • 标签: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司法模式 司法组织
  • 简介:户县人常委会张阅农主任带领秦岭生态保护区环境“四乱”第二督查小组部分成员对第二片区石井镇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组一行深入到包抓的第二片区听取了石井镇关于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四乱”整治情况汇报。随后,

  • 标签: 生态保护区 生态环境 常委会 秦岭 督查 户县
  • 简介:近年来,甘泉县工商局在延安市工商局和甘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打造工作亮点,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2008年。按照新一届班子提出的“固强补弱、切实基础、实干创新、再上台阶、重塑形象”的目标要求,

  • 标签: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甘泉县 延安市 执法观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服务
  • 简介:白水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位于白水县城人民路北段,现有正式干部21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8人,党员8人,下设初审登记室、收费管理室、监督管理室及投诉举报站。担负着城关辖区12平方公里,5.2万消费者,1351户个体工商户和147户工商企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62户)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 标签: 工商局 白水县 依法行政 文明执法 市场经济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 简介: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着眼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为破解信访矛盾,积极展开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的实践探索,明确了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的性质、目的和原则;确定了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操作流程等。通过该机制的全面推行,推动了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提升,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效能。由于该机制是一种创新机制,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 标签: 检察机关 信访 风险评估 效能
  • 简介:内容提要:环境危机的出现和生态文明的倡导赋予知识产权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对知识产权法进行生态化改造,首先须论证其正当性。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生态经济的科技观和人学观、环境正义和环境公平理念构成了知识产权法生态化的理论基础,它们与知识产权法生态化的现实基础和法律基础,共同阐明了知识产权生态化的正当性内涵。

  • 标签: 生态化 正当性 环境伦理 生态经济 环境正义
  • 简介:在国家旅游生态补偿立法暂时缺位的情况下,西双版纳自治州可以利用法律赋予的立法权限,制定自治州旅游生态补偿条例,使旅游生态补偿常规化、法治化,实现合理、充分补偿和环境公平。补偿范围既包括生态建设维护、生态服务价值补偿,又包括文化修复、发展机会丧失补偿。补偿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通过补偿协调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旅游和生态的真正和谐。

  • 标签: 西双版纳 旅游 生态补偿 立法
  • 简介: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囿于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重要性、耗竭性与不可再生性的特征,如何对矿产资源进行公平、合理配置,实施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构成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我国是矿业大国,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如何用好、管好这一资源,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减少其负面效应,规范人们开发和利用行为,是法律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节约、保护优先,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着力推进循环经济、低碳发展,并做好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建立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对于我国矿产资源法律研究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刊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特组稿就生态文明视野下矿业权的法律属性问题、煤炭矿业权与煤层气(抽)采权的设置重叠问题、煤炭清洁利用的地方立法问题以及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等展开讨论,以飨读者。

  • 标签: 生态文明建设 法律属性 制度建设 矿业权 矿产资源勘查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简介:<正>包括法律规则与法制秩序在内的传统中国的人间秩序,是因应中国人的人生态度而来的外在措置,服务于这个族群的人世生活,并随其人生态度的因革而损益。这里所说的中国人的人生态度,是指中国人基于对于人性的基本预设和预期而抱持的人生价值与人生理想,对于合理的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预期,乃至对于天人关系的理解等等关涉存在本身的终极意义的诸端。若从中国社会被迫卷入世界性的所谓“现代化”这一过程历史来看,近代百年中国移用西式法理与法制所导致的法律规则与中国固有的人间秩序不可避免的内在紧张,而形诸广泛、严重的所谓“有法不依”现象,造成中国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失范,可以说,症结即在于法律规则背后的“人生态度”的捍格。

  • 标签: 梁漱溟 人生态度 人间秩序 文化要义 法律规则 乡村建设理论
  • 简介: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由“一法三解释”共同构建的两法衔接之证据转化制度。由于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具有内在一致属性,且该制度起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作用,因此该制度的设置具有其法理正当性与经济效益性。同时也存在不少争议和困境,完善证据转化制度的对策有明确证据转化制度在证据法中的地位,区别不同类型证据而对其转化方式作不同规定,细化证据转化制度中的具体机制以及建立行政与司法机关合作交流机制等。

  • 标签: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证据转化制度 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