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诉讼法学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有益的研究。周国均曾在1981年第4期出版的《北京政法学院学报》上首次提出将我国判断证据的原则和制度概括为“法定确认”。1983年5月出版的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证据学》(群众出版社出版)将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概括为“实事求是”,对此,不少学者认为“实事求是”不能反映诉讼证据制度的特点,缺少个性,故纷纷撰写论文和发表见解,进行了探讨。经编者研究和综合,十年来,关于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的主张,除了法定确认和实事求是以外,主要还有:求实,循法求实,以法求实,以证求实,实质求实,依法以证求实;真实,依法真实,实质真实,客观真实,服从客观,确信真实;以实求是,以证求是,依法调查,实据求是;实据定案,据实定案,事实法定,鞠实主义,择实使用,真凭实据;依法确信,法定确信,实事求是基础上的确信,客观确认,客观验证,实事求是基础上的客观验证,等。真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1989年召开的全国诉讼法学会年会(黄山会议)上,许多学者认为,概括我国的诉讼制度的名称,应当强调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强调依法收集和判断证据,对此可简称为“依法”,“循法”或“法定”;二是应当强调尊重和发挥公安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对此,可简称?
简介:"两个证据规定"的施行标志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得到进步确立。2011年初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也明确表述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望正式被拟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肯定。非法证据需要一套完善的证明制度才能甄别,否则,确立起来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不足以自行。因此,现阶段的研究重点应当从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必要性转变到非法证据证明制度的设计上。办案人员的非法取证行为是导致冤案的主要诱因之一,而每一桩冤案都是对现行制度沉重的叩问。如何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司法实践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当前显得更为迫切。借鉴域外成熟的经验,结合我国现状,建立起科学的非法证据证明制度,才能确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良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