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成立于1995年的延庆县龙庆峡消协分会两年多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92起,完结率100%。最近,被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评为先进消协分会。龙庆峡旅游区全长5公里,是北京新十六景之一。每年接待中外游客三、四十万人次。为了方便旅游消费者的投诉,分会根据旅游区的特点,在经常发生争议的区域设立两个投诉站,配专职人员4人,并规定凡是主管投诉的专职人员要负责“三包”。即一是包宣传《消法》;二是包投诉;三是包市场秩序;四是制度落实。投诉要记录,调查处理要有依据,材料要完整。他们要求工作人员接待游客要热情耐心,严守工作岗位,保证随时接待和受理游客投诉,不要因为工作上的疏忽而漏掉一起投诉。
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12个年头。该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律实施,一些在法律制定当时未及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因《消法》第49条首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催生出其后屡见不鲜的“知假买假”并双倍索赔的职业打假者。并导致对其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激烈讨论,观点明显对立。实际上,对《消法》第49条适用上的争议最终被归结为对该法第2条“消费者”概念内涵以及“消费行为”外延的认识不同上,对概念的厘定构成了正确适用第49条的前提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