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学校要依法治校,处理好学生在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首先应明确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界与教育界一直是争论不休,大致可分为“监护的关系”和“委托合同的关系”两种看法。
简介:摘要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实践能力强、能够迅速投身岗位的应用型人才。我国高职法律教育目前存在着教育理念滞后、教学方法陈旧、课程体系混乱、实习流于形式、教材脱离实际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培养法学专业的职业能力?长沙民政职院法律事务专业近年来在课堂教学中践行职业行为导向教学法,搭建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形式的实训平台,实现为期半年的工学结合的定岗实习制度,使学生的职业能力明显得到了提升,对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