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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传统民法中,责任能力制度主要适用于侵权法领域,是侵权责任承担的基础。但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以及侵权法救济功能的强化,该制度遭受到一定冲击,而基于责任能力进行过错判断的必要性也值得质疑。我国《侵权责任法》并未将责任能力设立为一般制度,只是相关具体制度中有所涉及,并主要作为衡量过错和减轻责任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对过错责任作用的发挥提供支持,从而更好地实现《侵权责任法》的救济功能。

  • 标签: 责任能力 侵权责任法 过错
  • 简介:现场遗留人体气味能否成为物证,其鉴别结论能否作为刑事证据的一种,关键在于其证据能力问题。本文对现场遗留人体气味是否具备物证的基本属性;人体气味是否具有人身同一认定方面的独特属性;对现场遗留人体气味是否有一套科学的发现、提取、保存和检验的方法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 标签: 现场遗留人体气味 证据能力 独特属性 操作方法
  • 简介:《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极具中国特色,其规范构造虽然通俗易懂,但在立法技术上付出了重复立法的代价。下调无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旨在减轻无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先天缺陷。年龄界限下调得越低,越利于缩减这种缺陷。其第21条所作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新增规定,是对未成年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缺乏深入理解的产物,属于无益有害的立法“创新”。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拟制与未成年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规定在一个条文中更能揭示拟制制度的规范目的,并有助于消除关于拟制制度的错误理解,然而,立法者却于最后时刻放弃了创新追求。总体而言,《民法总则》承继《民法通则》的规定上因循守旧之气过重,变革动力和能力明显不足。

  • 标签: 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制
  • 简介: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功利化趋势日益明显,对法律专业学生在法理造诣和法律技术上有着质的要求。精通法律技术并能够运用法律技术服务于社会,是社会衡量和取舍法律人才的基本标准。这决定了法律技术培养法律专业教育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并制约着整个法律专业教育过程。法学教育应当围绕着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这一中心来进行。而为了适应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机制和模式进行改革。

  • 标签: 法律技术 实践能力 法学教育
  • 简介:<正>长期多量饮酒会导致慢性酒精中毒,许多犯罪行为与其有关,在国外已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亦发现由其引发的犯罪有增加的趋向。本文拟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一酒精属于亲神经性物质,人体可因饮用不当而造成酒精中毒。酒精中毒有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分,前者为一次性大量饮酒或在特殊情况下小量饮酒而出现的急性酒精中毒;后者

  • 标签: 慢性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 责任能力 饮酒 酒精中毒性精神病 酒精中毒性幻觉症 犯罪行为
  • 简介: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2007年工作会议,于2007年9月11日北京友谊宾馆隆重召开。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司长杨光、副司长袁振国、成果处处长魏贻恒、副处长王日春,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宁、葛剑雄、欧阳康、黄进、孙正聿、胡培兆以及委员刘新成、秦惠民、童世骏、曹南燕、杨玉圣、顾海兵、姚建宗出席了会议。

  • 标签: 建设委员会 教育部 学风建设 工作会议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副部长
  • 简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出发,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改革开放,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执政,执政为民,关注民生,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等治国理政的新观点、新命题、新思想,特别是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些战略思想体现在民主法治上,形成了人本法律观、和谐法治观、依法执政观、民生法治观、”三个至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思想、观点,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法学理论上的升华,法治实践上的突破。给我们许多深刻启示:必须把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结合起来,实现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有机统一;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立足国情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国际化同民族文化的有机统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法律体系。

  • 标签: 马克思主义法学 中国化 最新发展
  • 简介:跟踪调查显示,法学专业学生的素质现状与相应的职业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其主要表现为综合素质不理想和创新能力欠缺,由此决定了推行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对法学专业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应该有其特定的目标定位,并依靠对法学教学机制改革与完善的努力而去实现。

  • 标签: 法学 素质教育 创新能力
  • 简介:<正>我国虽然民法典尚未颁布,还没有完备的法人制度,但是近几年来颁发的一些重要法规,己经规定企业是法人。特别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阐明了我国实行法人制度的必要性。这个决定指出:“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对法人作出法律解释,并在较短时间内对法人作出全面规定就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试图从我国实际出发,运用法人的一般原理,就企业法人的基本条件和能力问题,谈些自己的看法。

  • 标签: 企业法人 法人机关 法人制度 权利能力 法人组织 独立财产
  • 简介:广东三项法学研究课题获200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为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其中,一般项目二项:中山大学法学院徐忠明的《传统中国民间法律意识的文化解释》,中山大学法学院张民安的《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研究》;

  • 标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法学研究 立项 课题 广东 一般项目
  • 简介:测谎是目前普遍使用的科学侦查手段,测谎结果的属性存在供述说及非供述说,前者以美国为代表,后者以日本为代表。美国基本否定其证据能力,而日本则认同其证据能力。我国在案件侦查中也运用测谎技术,鉴于此项技术的精确以及实施的正当性存在争议,因此我国相关问题的规定需要检讨,得到受测谎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实施测谎,但仅限于帮助警察确定案件侦办方向或寻找线索的参考测谎,测谎结果无证据能力

  • 标签: 测谎 自白 不自证己罪 证据能力
  • 简介:<正>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一个新的、重要的法律课题。它能否成为专利法的保护对象这是长期以来热烈争论的问题之一。总的看,多数人持否定意见。早在1968年,美国专利局就宣布计算机程序没有专利能力,联邦最高法院也做出过类似裁决。英国、西德、日本、加拿大国也采取了同美国一样的态度,法国和波兰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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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向来重视对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都有大量的关于儿童权利保护的规定,这些规定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是相一致的。我国对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内容,按儿童权利的性质特征区分,主要有:儿童的生存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国籍权、名誉权、荣誉权、智力成果权、教育权、接受抚养权、继承遗产权、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权、达到就业年龄的劳动权、请求社会援助权、司法保护权,等等。

  • 标签: 儿童权利 未成年人 法律保护
  • 简介: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或乡镇人大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实践证明。由全体代表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测评,能改变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不力的状况。效果也不错。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科学合理。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代表建议 人代会 地方组织法 人大主席团 人大常委会
  • 简介:司法腐败的现象损害了司法权威,降低了司法公信力,于是有人开始提出“法官的道德品质要重干业务能力”。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我们必须看到目前法官所需求的业务能力已不同干古代,各级法院都因为职能的不同所需求的业务能力也不同,“轻率、简单”地对这个问题作出判断可能会有“避重就轻”之嫌。法官的道德品质在短期内仅仅通过教育宣传是很难得到明显提高的,不过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可以建立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司法公正。同时,根据上诉率的降低,表明伴随着我国法官群体职业化的推进、专业水平的提升,我国司法显得更加公正而不是腐败了。

  • 标签: 法官 业务能力 道德水平 职业道德
  • 简介:我国对监察调查材料的证据能力的审查,存在着规范密度较低、实务适用趋于保守的问题,蕴含着冤案的风险.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可通过法释义学开拓其理论适用的空间.证据能力规范监察案件中的适用应侧重于关联性规则、传闻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三个层面.关联性规则的实践应注意禁止习性推论原则和验真法则的应用,避免使用被告人品格污点和虚假的证据替代品来认定职务犯罪.监察案件的审理中,应遵守传闻禁止的原则,促使证人和调查人员出庭作证;为兼顾审理效率,应同时尊重传闻例外规则的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应注意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衔接.非法取证的调查启动和判断上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推断,言辞证据的强制排除应侧重于陈述自愿性的审查,以保障被调查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而实物证据的裁量排除应侧重于阻吓违法侦查的效果考察,其裁量路径可遵照“三步判断模式”.

  • 标签: 监察体制改革 证据能力 关联性规则 传闻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有利被告人推断
  • 简介: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之人证的证据能力问题是我国司法中的特殊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取证并非实质的非法取证问题,而主要涉及传闻证据的运用。纪检监察机关获取的当事人庭外供述包括笔录和亲笔供述,满足特定条件时具有证据能力证人没有出庭作证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获取的笔录证词不能在审判中作为实质证据,证人亲笔证词特定条件下可为实质证据;基于司法公正的考虑或当事人同意使用时,笔录和亲笔证词都可以具有证据能力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下,与当庭证言不一致的笔录证词和亲笔证词特定条件下可具证据能力

  • 标签: 人证 证据能力 传闻
  • 简介:<正>目前,对丧失职业劳动能力可否作为认定重伤的一个标准,法学界意见纷纭,莫衷一是,笔者拟从法医学的角度,对此问题聊表一孔之见。我认为,丧失职业劳动能力应是认定重伤的标准之一。我们知道,劳动是人们生命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人们从事的劳动,从性质上可分为一般劳动和职业劳动,前者指从事日常生活的事务性劳动,如洗衣、做饭,后者指较长期、固定、专业地为社会服务而取得报酬的特殊劳动,如教师教书,司机开车。而人体器官机能则是器官机体中所表现的生理活动和组成整个

  • 标签: 劳动能力 职业劳动 表现形式 丧失 人体器官 动力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