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游戏的本质在于其宏观的外在表达,具有平台属性。对网络游戏的保护须从客户端和服务端分别着手,客户端采多媒体保护,依客户端可否独立运行,不同的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人的权利内容并不相同。网络游戏中的服务端采计算机软件保护,网络游戏的服务器中的"私服"侵权采"接入处理标准",游戏引擎可获得方法专利保护。
简介:传统游戏基于真实的物质世界,使玩家与玩家之间通过面对面的互动,在数字游戏的空间中实现沉浸式体验。媒介环境学派奠基人麦克卢汉对媒介的分析基于感官偏向以及产生的环境,将受到电力传播媒介影响下的人称之为电子人,并提出了声觉空间与视觉空间的概念。口语传统和书面传统各有其特征,其传播和感知的特征分别是空间偏向和视觉偏向,两个传统各有其断裂边界。他认为,“声觉是人类交流的基础(从发展和历史的观点来看,声觉是原初的、首要的);文字的线性模式上升,这伤害了至少是连累了声觉(值得研究,肯定有启发性);电子媒介重新捕捉住了声觉(这时,声觉的形貌有变)。”
简介:网络游戏行为的广受推崇不足以说明其本身的合法性。站在教义学的视角,以谋取虚拟筹码这种财物为目的进行棋牌类对局游戏,符合赌博罪中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构成要件;组织多人在游戏平台开“游戏房间”进行棋牌游戏,符合“聚众赌博”行为;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以网络棋牌游戏为业,通过倒卖所赢的虚拟筹码生活的人,从而与“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要件契合。因此,网络游戏中有赌博罪成立的空间。由于支配能力有限,网络平台原则上无罪。由于违法判断标准——“数额”的存在,游戏平台的约束,只有极少数行为是赌博行为,构成赌博罪,不会造成处罚范围的过大,更不会降低公众对刑法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