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罪犯管理职责,涉及罪犯狱政管理、刑罚变更、生活卫生、教育改造等诸多方面问题。而监狱关押的罪犯群体一般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即使监狱警察依法履职,仍然会发生罪犯脱逃、自杀以及其他非正常死亡等严重的监管事故,而罪犯家属的聚众闹监和一些媒体的夸大报道,往往让监狱陷入严重的负面舆论旋涡,监狱为了有效平息公众舆论的影响,有时不得不追究监狱警察的责任,从而严重打击了监狱警察群体工作的积极性,影响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质量。通过监狱法的修改确立监狱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对依法履职的监狱警察做出免责处理,既可保障监狱警察的合法权益,又能有效规范监狱警察的执法行为,从而提高监狱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简介:摘要:由于普通破产审理程序复杂、消耗费用及时间较长,但相对规模不大、债权和债务关系都较清楚、案件并不错综复杂的中小企业而言,相较繁琐,不利于这类企业通过普通破产程序退出市场。破产程序在整个企业破产法最为重要,在现行企业破产法中只规定了普通破产程序,没有设置相应的简易破产程序,而普通破产程序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当下司法实践的需要。
简介:[摘要 ]受限于多方因素,债权人以诉讼方式对企业法人债务进行清收始终存在一定的困境。破产法构建的管理人制度、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诉讼方式的部分弊端,为债权实现和债权人公平提供有力支撑。
简介:摘要:2020年,深圳市发布《深圳市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第2条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条例》可以更好地处理破产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文章针对《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