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城乡基层组织要承担起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街道和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可设立或确定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要充分发挥社区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功能,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在社区聘用专门的服务人员,并提供工作经费,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于2003年5月在全市首家挂牌成立了劳动保障所,并实现“机构、人员、场地、制度、经费、工作”六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