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随之而来的将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环境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化,在这样的总体背景下,国内银行与国外大型跨国银行之间的竞争态势已经由原来模糊的理论论证,悄然转化为国内银行作为个体,与跨国银行在外部经营和内部管理等具体环节的直接较量,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居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面临尤为严峻的挑战。尽管四大国有银行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商业银行的转换,并不断提高其自身的商业化程度,但是,事实上,这些银行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体制下遗留的种种痼疾,仍然有必要进行彻底的改革,实现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形成与国际银行管理接轨的新的运行机制。因此,进行以业务流程重组为核心内容的“银行再造”,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新的竞争格局中争取主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银行再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以全新的经营管理理念为指导,重新调整配置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的多方面需要为核心,建立新的银行运行机制及组织结构。
简介: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之下,法律无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目前中国的保险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这可以从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层次和部门规章层次分别体现,在法律层次上,“根本大法”《保险法》是核心,其他重要法律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和《海商法》的相关部分,在部门规章层次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构成了主要内容,在介于法律层次和部门规章层次之间的行政法规层次上,则有近期将出台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保险违法违规处罚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