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安居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享有适当住房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它关系到人们能否有尊严地生活,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住宅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保障城市居民住房权的实现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为此,国家应该认真对待住房权这一基本人权,更新思路,改进制度安排,有效整合资源,多管齐下,确保城市居民"人人有适当的住房",过上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

  • 标签: 住房权 城市居民 人权 保障
  • 简介: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

  • 标签: 公有制实现形式 股份合作制企业 公有制观念 股份制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所有制
  • 简介:我对这个问题有点滴思考,下面从我所从事的专业角度谈谈如何实现“中国梦”。第一点是强国先强军,强国首先意味着军事上的强大并非仅指疆域上的辽阔,否则就是大而不强。军事上的强大和优势是强国的首要方面,这一点不言而喻。第二点我想谈的是,

  • 标签: 中国梦 面谈 军事
  • 简介: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的经验性维度,法治是社会管理的规范性维度。社会管理创新法治之间呈现有正关联、负关联和非关联三种样态,我们既不能简单地将法治视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手段,也不能简单地将社会管理创新视为法治的规范对象。社会管理创新法治之间的互动,既蕴含着积极的良性互动,也蕴含着消极互动。通过法治化实现理性社会管理创新,通过理性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法治发展,构成了推动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法治良性互动的两条基本路径。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化 基本路径 谱系 规范对象 法治发展
  • 简介:物权法建立了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尤其是以所有权为核心概念的逻辑体系,但事实上,所有权并非天衣无缝的逻辑起点,亦非坚不可摧的话语基石,而是人类理性下的拟制产物或制度事实,是特定历史时期所有制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它以法律的话语来承认或确立现实的经济关系,并承载一定的社会功能。因此,我们必须从社会的经济关系上,才能真正理解所有权及其社会功能。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宪法经济原则下,应当肯定和确立"公的所有权",它区别于私的所有权。因此,应当遵循目的原则功能原则重新设计物权法的所有权制度,尊重中国现实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确立公的所有权制度,以期正确引导经济体制改革,而不能一味追求法人话语下的单一"私有化"。

  • 标签: 财产所有权 公共财产 公的所有权 法律拟制 社会功能
  • 简介:诉的利益是法院本案实体判决的要件之一。本文对这一概念应有的内涵、功用以及如何对诉的利益进行审查判断进行了细致的探讨,归纳和提出了审查判断的若干规范性命题,进一步深化了对诉的利益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应当将诉的利益这一要件从现行的起诉要件中移除,将其纳入新构建的诉讼要件之中,并在起诉受理之后的诉讼阶段中进行审查和判断。本文还指出,正确判断和处理诉的利益,需要裁判者根据具体情形自由裁量,因此需要有相应的司法体制予以支持,以获得正当性。同时还需要更加开放的司法公开机制推动诉的利益的类型化研究,细化审查判断的规范性命题。

  • 标签: 诉权 诉讼的利益 给付之诉 确认之诉 形成之诉 起诉条件
  • 简介:人大主导立法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相较于其他主体,应居于优势地位,并藉此而对立法的方向、进程及结果发挥决定性作用。人大主导立法既是由立法权的人民主权属性和人大自身的性质地位所决定的,更是解决政府主导人大立法所生弊端之所需。要真正实现人大主导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自身立法能力建设;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各项工作机制。

  • 标签: 人大 主导 立法
  • 简介:高等法律教育机构对法律本科生进行实践教育的目标,应使法律本科生具有能够适应未来各种法律职业需要的职业基本素质。这一基本职业素质从总体上看,包括基本的职业认同感和基本的职业技能两个方面。为其实现,应对法律本科生进行社会认知教育、职业伦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职业适应性教育等。

  • 标签: 法律本科生 实践教育 目标 途径
  • 简介:家庭治疗以家庭为单位,从系统观人手,着重研究人际关系和互动对个体心理问题的影响,通过干预实现索引病人症状的减轻或消除。家庭治疗有其适应症,可以弥补社区矫正个体心理矫治的不足。介绍家庭治疗在社区矫正中的功能、实现路径等,并以一则矫治案例进行具体诠释,最后对矫治过程中的咨询伦理和咨访关系问题着重强调,并提出将“家庭介入”社区矫正成文成制的思考和设想。

  • 标签: 家庭治疗 社区矫正 实现路径 咨询案例
  • 简介:我想从个人的角度来谈一谈“中国梦”。我们作为所谓的法律人,——大家经常讲的法律人或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们的“中国梦”是什么呢?我个人觉得我们的“中国梦”可能就是法治梦。“中国梦”的内涵就我们所理解,

  • 标签: 中国梦 公权力 私权利 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律人 个人
  • 简介:本文认为,提升人大代表的心理素质和智力素质是实现人大法律监督权的根本保障,完善监督组织体系在其中具有基础性地位,而强化制度保障成为监督权从应然权力向实然权力转化的支柱。

  • 标签: 中国 人大代表 法律监督权 监督法 听证制度
  • 简介:在这个主题下面,应该说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法治文化,一个“中国梦”。先说说这个“中国梦”。可以做“中国梦”的不一定是这些普通老百姓,可能是一些掌握权力的高层人物。但是我想“中国梦”,一个是国家层面有一个梦,另一个,为了保障个人的梦想,

  • 标签: 个人 中国梦 法治文化 关键词 老百姓
  •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步伐加快和现实经济生活的要求,抵押权作为担保债务履行的重要方式而被广泛采用。经济的腾飞使财产流转关系日趋复杂,抵押权在实现方式上的缺陷日渐暴露出来。为了补其不足,笔者认为:在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上,除《民法通则》规定的以抵押物折价或变卖抵押物外,抵押物的拍卖也应成为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有必要先对抵押权通行的实现方式作一番分析。

  • 标签: 抵押物拍卖 抵押权人 抵押权实现 抵押物折价 人民法院 债务人
  • 简介:在知识经济时代日益临近,世界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趋势的今天,每一个企业和每一企业家,都应当学会用站在全球高度的眼光不断审礼自己,随时发现自己的弱点和缺点,并迅速克加以克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认真搞好制度创新。

  • 标签: 企业 管理体制 产权 管理化 创新
  • 简介:从比较法上观察,在民法典总则中列举基本原则并不是一种常态。我国《民法总则》对基本原则的列举更多地是对社会主义国家立法传统的延续。尽管立法者可能没有明确的意识,但是这种立法例和内在体系的外显、体系融贯性的要求存在紧密的关联。上述两种理论的出现时间有先后的差异,理论基础也有区别,但是共同的目标均是对概念法学僵硬性的克服,从而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提供更多的价值指引。在《民法总则》中列举基本原则只是内在体系外显和体系融贯性追求的第一步,更加重要的工作是对这些原则相互之间的关系、价值排序、可能的动态体系化进行深入的研究。在随后的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将基本原则的价值理念在具体规则中体现出来,这是实现法典体系融贯性的关键。

  • 标签: 基本原则 内在体系 外在体系 融贯性 规范获取
  • 简介: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法律框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尚未被具体明确为独立的征收对象,其权利主体并非征收关系的当事方,对征地过程既无知情权,更无参与权。改革现行征地制度的切口在于厘清土地征收的法律结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客体地位及其权利主体的征收关系当事方地位,通过征地审批决定的前置听证程序,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公平补偿原则,确定土地补偿费,并将其中的80%直接分配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确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准所有权地位。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征收补偿 听证 补偿标准
  • 简介:建设法治中国既是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这个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笔者以为,实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简言之实现司法独立,是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对于建设法治中国,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至关重要。笔者如此主张的理由有以下四点:首先,司法权的性质要求司法独立。

  • 标签: 法治中国 司法规律 司法机关 司法独立 法律至上 纠纷解决
  • 简介:我国农民的各项权利目前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化和缺失,为此需要对农民权利进行制度重构并设计更加具体的保护措施。构建合理的农民权利体系要求转变制度理念,在确立平等权基础地位的前提下,实现由平等保护向倾斜保护转变,由身份概念向职业概念转换,由现实性权利向目标性权利迈进。基于以上理念,应将农民权利区分为生存型、保障型和发展型三种类型进行分类保护。与此相适应,通过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培养农民的权利意识,废除不合理的政策规定,建立公私协力保护的机制,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保护功能等,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并最终保障农民各项权利的实现

  • 标签: 农民权利 倾斜保护 生存型权利 保障型权利 发展型权利
  • 简介:直接言词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在内容上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个方面。新时期下,我国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审判中心主义的实现,需要贯彻直接言词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确立和适用,存在着以卷宗为中心的审理模式、审判委员会制度、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以及司法行政化等制约因素。因此,需立足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等措施,以期对正在开展的庭审实质化改革有所裨益。

  • 标签: 直接言词原则 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实质化
  • 简介:社会秩序防卫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是近代刑法机能中很重要的两个方面,两者应当是对立统一的,不可顾此而失彼.但是受长期封建法律义务本位观念建国以来的政治思想路线的影响,我国1979年以及以后的单行刑法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度注重刑法社会秩序防卫机能的倾向.

  • 标签: 社会秩序 司法 单行刑法 刑法机能 义务本位 惩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