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是我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犯罪,是一个与和谐社会最不和谐的音符;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伴随着社会建设的全过程。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对于犯罪分子的处罚手段和方式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并与社会的文明进步互相呼应,互相映衬。刑罚制度的先进、文明,直接作用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和教育、改造罪犯的形式,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推行几十年了。2003年我国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5年初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我省是第二批试点省市之一,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为了配合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法学会于2006年4月27-28日共同举办“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研讨会”,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建言献策。现将研讨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简介:<正>现在,上海市已建立五十个律师事务所,有专职、兼职、特邀律师一千二百三十人。几年来,律师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较大的发展。八五年底,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已达三千四百家。几年来共帮助聘请单位审查修改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一万零一百七十六件,调处非诉讼经济纠纷二千二百八十九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书二千七百零四件,提供咨询意见二万七千零三十八件,上法制课三百多次,听讲人数达十五万人次,帮助五十多个单位建立了法律顾问,帮助催回欠款和避免经济损失一亿零五百八十九万余元。在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改善企业
简介:被林彪,“四人帮”和他们那个在政法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亲信强行解散的北京政法学院,现在重新开办了。曾经遭受林彪、“四人帮”残酷迫害、历尽艰辛的全院教职工无不欢欣鼓午,激动万分。每一个同志都意识到自己肩负重任,决心尽最大的努力,办好北京政法学院,加速为国家培养大批合格的政法专门人才。为了完成这一光荣任务,对于我院过去所走过的道路,有必要作一番回顾探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以利于今后的工作。罗典荣同志在这篇文章里,对从我院成立到文化大革命以前在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左的思潮和做法,提出自己的看法。这对于正确地估价过去的工作,改进今后的教学,不无益处。特发表在这里。欢迎同志们结合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办好北京政法学院的问题,继续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