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以邓小平同志南巡发表重要谈话和三月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摒弃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在新阶段所面临的宏伟任务。为了实现这一任务,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抓紧制定与完善经济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本文拟对我国新阶段经济立法的必要性、经济立法的任务、经济立法原则以及进行经济立法时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等作一些探讨,以期能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所裨益。
简介:法治在理论上并且在其自身的参照系内存在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在实践中至今为止也没有一国彻底实现法治理想。本文分四部分论证:第一部分,法治简史,通过梳理几位着名学者对法治的理解,得出法治的一些普适性原则;第二部分,法治的内在矛盾,从第一部分得出的法治的一些普适性原则出发,论证法治本身固有的、只可调和却难以克服的四对矛盾;第三部分,试图超越,本部分主要对两种比较典型的试图解决法治矛盾的方案进行点评,并认为法治的理想难以实现;第四部分,无言结局,无言并不是不说,任何试图超越或整合法治的方案,都是不切实际的,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最终都是没有理想结局的。虽然不能克服法治的内在冲突,但我们不能就此采取虚无主义的方式,彻底放弃法治。毕竟迄今为止,法治仍是治理社会、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我们应该走一条申庸的道路,借助实用主义的法杖,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两极之间行走,这样可能会得到最佳的法律秩序,而且能最接近法治理想。
简介: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具有持久生命力。准确把握我国宪法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简介:罗马法不仅在私法科学上奠定了西方法律的知识与技术基础,而且在刑事司法程序领域,罗马法对后世的贡献也是有迹可循的。共和时期区分出私罪与公罪概念,在刑事程序上也相应地发展出二元化模式。公罪检控权完全向人民开放,而私罪控告权却是有主体限制的,只有受害人才是适格的起诉者,这个制度被日耳曼西欧诸族继承,成为蛮族时代西欧私诉化刑事检控模式的源泉。帝国时代刑事检控体制是在共和时期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帝国政治集权加强导致一种特别刑事司法程序出现。这种程序由帝国官员主导展开调查,为共和时代私诉体制注入了新的官方体制元素。这使我们得以观察到,在罗马刑事检控权制度中,现代西方刑事诉讼两大传统类型即对抗制与纠问制的主体性区分标准已经初现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