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在理论上并且在其自身的参照系内存在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在实践中至今为止也没有一国彻底实现法治理想。本文分四部分论证:第一部分,法治简史,通过梳理几位着名学者对法治的理解,得出法治的一些普适性原则;第二部分,法治的内在矛盾,从第一部分得出的法治的一些普适性原则出发,论证法治本身固有的、只可调和却难以克服的四对矛盾;第三部分,试图超越,本部分主要对两种比较典型的试图解决法治矛盾的方案进行点评,并认为法治的理想难以实现;第四部分,无言结局,无言并不是不说,任何试图超越或整合法治的方案,都是不切实际的,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最终都是没有理想结局的。虽然不能克服法治的内在冲突,但我们不能就此采取虚无主义的方式,彻底放弃法治。毕竟迄今为止,法治仍是治理社会、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我们应该走一条申庸的道路,借助实用主义的法杖,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两极之间行走,这样可能会得到最佳的法律秩序,而且能最接近法治理想。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