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类社会同犯罪作斗争是从私有制、国家、阶级社会的产生、犯罪的出现而出现的,故有着漫长的历史。但作为一门全面、系统、科学的犯罪学的建立却只不过100多年的学科发展历程。意大利著名法学家、犯罪学家加罗法洛(1852—1934)于1885年撰写问世的《犯罪学》,在犯罪学史上第一次使用“犯罪学”概念,它的出版将犯罪学从其它学科中独立出来,从而形成一门新的学科,标志着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诞生。①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历经坎坷。早在20年代已引进了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说主张。”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对犯罪学的研究中断了多年,犯罪学的研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犯罪问题的。严重,犯罪学又得到了
简介:“如何妥当处理商业创新与政策困扰之间的关系”构成分享经济规制的重大命题。司法实践表明,如果对分享经济适用“传统法律法规”,分享经济参与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救济。而受认知、规范和利益等因素制约,“监管新规”往往是“强调规范的多、鼓励发展的少”。2017年《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采取了“权力下移”的规制模式,但因为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制理论作指导,极有可能造成监管上的各自为政。当前,分享经济规制难以同商业创新相契合,根本原因在于规制者采取了静态的规制思路,未能充分虑及市场的二次反应。对于分享经济所导致的政策困扰,我们无需为了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而预先抛出一个本体论的答案。通过采用“以规制中立原则为基础,并虑及公共利益和制度信赖利益”的“三步分析法”,社会各界可在“工程技术”层面达成“未完全理论化的共识”,从而实现利益平衡。
简介:数学思维对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体系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而西方文化逻辑就主要建立在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体系之上。由于西方的数学是演绎数学,具有形式化的特点,所以,建立在演绎数学基础上的西方文化逻辑便具有注重形式化的特点。西方文化逻辑对西方文化中的所有学科都有影响,法律也不例外。西方的思维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演绎数学的基础之上,所以,受思维方式影响的西方法律也必然具有形式化的特点,即注重法律形式合理性。由于数学是理性的化身,所以,近现代西方法律理性化的结果使法律得到了数学理性更深的改造。数学思维虽然不是近现代西方法律形式合理性形成的唯一影响因素,但无疑是决定性的影响因素。
简介:遵循先例使英国法官成了法律规则事实上的创造者。而判例法的传统、司法制度的统一性以及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都为遵循先例提供了独特的司法环境。先例判决中的判决理由具有拘束力,但在事实上是由审理后诉案件的法官来决定先例中的判决理由是什么,这就为法官造法提供了契机。先例的多样性既是法官选择先例时面临的难题,也是法官发展法律的机遇;而先例所确立的法律原则,更为法官提供了促进法律发展的工具。即使在判例法显得比较落伍的领域,法官也可通过规避先例,探寻法律原则的例外,使判例法适应社会的发展。总之,先例原则的适用是法官复杂的审判思维过程的体现,最为充分地体现了英国司法审判的特征,并成为判例法的核心价值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