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商标权司法救济适用的原则,从"混淆"转变为"淡化"。商标权利的基础也相应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变化为商标自身商业价值的保护。现行商标法规则将消费者权益因素,从支撑商标权利的权利构造中部分排除,替换为更加简单直接的"投入/产出"结构。这使得商标权利的保护,同商标自身功能产生了背离。这是当前商标法律制度背后隐藏的,"混淆"与"淡化"两种商标权利结构区分不明确造成的结果。避免这种权利结构含混所造成的权利与功能相悖的理论困境,需要有效协调"混淆"规则和"淡化"原则在个案解释适用时的关系。通过"淡化"原则个案不同层面的谦抑性适用,澄清新旧规则间界线,从而弥合现实案件中商标权利与功能的割裂,走出商标权利结构的理论困境。
简介:民法产生初期,建构体系的强制性规范既已存在。在历史演化过程中,体现国家管制的民法强制性规范日益增长。当前,民法体系性强制规范与管制性强制规范并存,以政治哲学的视角分析,其基本理念容纳着新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并主张在个体主体性及价值优位的基础上,在保护个体权利自由的目标下,重视社会因素的制约作用,赞同国家的适当干预,衡平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通过政治哲学分析,强制性规范的精神观念、价值基础得以进一步明确,从而为克服我国民法强制性规范立法、司法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同时有助于我国未来编纂的民法典规范配置合理,体系结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