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一精辟论述继承了邓小平关于法制建设的理论,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承担着保护人民、惩罚犯罪,维护稳定,保障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任。严格执法的理论是人民法院开展各项审判活动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方针。一、有法可依是人民法院活动的基础为做到有法可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立法机关加快了立法的步伐,自一九七八年底至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了近300个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布了近800个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订了3000多个地方性法规,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