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4
75 个结果
  • 简介:在第三方支付环境下通过偷换店家收款二维码获取本应为店家所得的营业收入的行为,其定性应当从行为效果针对买家和店家的不同进行分析。该行为对买家构成诈骗罪,对店家则构成盗窃罪,但由于被侵害的法益事实上只有一个,不能被评价为想象竞合犯,因而陷入定性的困境。为此,在技术进步的前提下,应当对在第三方支付环境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进行重新分配。就店家而言,其应当负有保证支付设备安全的义务和价款支付检验的义务,所以对偷换店家收款二维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 标签: 第三方支付 盗窃罪 诈骗罪 想象竞合犯 技术规范
  •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于1996年3月17日顺利通过。新刑事诉讼法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它的整体协调性,这是自觉或不自觉应用当代最新科学成果——系统科学思想的结果。一、刑事诉讼的系统性系统科学认为,系统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本属性,世界上的事物、过程无不是由其内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的各个要素组成的统一整体即系统。依据系

  • 标签: 新刑事诉讼法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系统科学思想 整体性 惩罚犯罪
  • 简介:对于当事人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征收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实践中,就这一问题大概有三种解决的意见,本文作者从一则案例入手,分别对这三种解决方法进行了评析,并提出了对这一制度进行改善的立法建议。

  • 标签: 迟延履行 债务利息 生效法律文书 我国现行立法 民事诉讼法 申请执行人
  • 简介:随着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广泛使用,其安全性能也备受考验。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非法取财的案件屡屡发生,因此,对该类行为准确定性并进行必要的刑法规制,对在"互联网+"时代保护交易安全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案例针对窃取他人银行卡后私自绑定支付宝并转移卡内资金的行为进行刑法评价,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处理有所裨益。

  • 标签: 支付宝转账 盗窃 信用卡诈骗
  • 简介:2007年10月9日,原告王永胜在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河西支行)办理长城电子借记卡(以下简称借记卡)一张,该借记卡为无存折卡,借记卡业务登记表背面附有管理协议书及借记卡章程,载有“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密码,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的内容。2007年12月2日晚,案外人汤海仁等五人到中行热河南路支行的自助银行纲点,

  • 标签: 长城电子借记卡 银行工作 犯罪分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疏漏 利用
  • 简介:不作为犯突破了以作为犯为基础的传统刑法理论体系,行为论的形式整合进路与支配理论的实质整合进路,都未能成功地对不作为犯进行整合。将不作为犯从传统刑法理论中剥离出来,寻找自己独立的归责原理,是可行的思路。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并非纯粹的归因,而是归因与归责的交错;而且,不作为犯缺乏归因与归责的区分实益。所以,不作为犯的归因并无独立存在的必要,完全可以从归责的角度对其进行重新解读。同时,不作为犯是义务犯的一种,义务犯理论可以给不作为犯的归责提供更多有益的思路。

  • 标签: 不作为犯 归因 归责 风险升高理论 义务犯
  • 简介:公积金争议是法院遇到的新型案件。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公积金争议及其主管划定上存在立法缺失和现实矛盾。各地在公积金争议处理上尝试不同的立法突破,凸现公积金管理的“地域化”,即同种案件,在不同地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各异,司法请求权受到保护(或限制)的程度不同,导致实体结果也不同,这在法制统一的国家是不可接受的。为此,笔者试图提出建构公积金争议救济渠道的立法建议。

  • 标签: 吴慧芳 上海立美清洁用品有限公司 医疗费 住房公积金 案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简介:——缺乏整体规划。总的说来,目前我国公安机关的科技部门符合国际通则的政策与科技创新的框架还不完善。同时,由于各地经济及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公安科技的投入和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从而导致各地发展快慢不一、差距较大,这就给在全国范围内制定一个整体发展规划带来了难度。由于种种原因,如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对科技队伍不够重视,或经济能力不足,

  • 标签: 公安科技 中国 公安机关 专业人才 人力资源 科技投入
  • 简介:文章分析了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逻辑思路,我们提出了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策略:一是将经济法中最为基本的准则加以宣示,二是强化经济法立法以及运行宗旨,三是要强化经济法对社会整体的调节。

  • 标签: 经济法 社会整体利益 维护
  • 简介:徐汇公安分局的刑事浈察工作做得十分出色,连续三年在上海市各区县中名列前茅,并获得多次奖励。他们成功的关键在于分局领导十分重视刑侦工作,大力加强刑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的效能,各警种紧密配合,强化了对付刑事犯罪的侦防机制,使刑侦工作不断发展,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下面几篇文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们的经验。

  • 标签: 刑侦工作 整体作战 侦察破案 刑侦部门 侦破工作 分局领导
  • 简介:由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仅仅是一个框架性协定,所以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服务贸易争端时还需要对成员方的具体承诺表进行解释来确定争端当事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考察以往的WTO服务贸易具体案例,可以从中总结梳理出WTO争端解决机构对具体承诺表的解释方法。正处于审理阶段的中美电子支付服务案,其关键争点即如何解释我国具体承诺表中的银行卡市场开放承诺,运用WTO争端解决机构惯用的解释方法很有可能得出对我国不利的结果。诚然,WTO争端解决机构适用的解释方法已自成一套合理的体系,但该解释方法未对具体承诺表的特性予以充分考量,忽略了成员方做出具体承诺时的真实意图,因此需要探察如何在维也纳公约第31条的解释体系中植入这些因素使其日臻完善。

  • 标签: 服务贸易总协定 具体承诺表 解释方法 中美电子支付服务案
  • 简介:网络支付服务平台同时拥有消费者端和商户端的消费者,商户对信用卡支付服务的需求取决于有多少消费者将采取信用卡进行支付,消费者对信用卡的需求也取决于有多少商户愿意接受信用卡支付。信用卡网络支付服务市场是典型的双边市场。在涉及双边市场主体的反垄断案件中,主要的难点在于双边市场主体的相关市场界定。基于单一市场中消费者剩余需求的SSNIP测算法在对双边市场的相关市场界定时,往往具有先天的不足。改进的临界损失法界定双边市场的方法更好体现一边市场提价后,对另一边市场需求的联动影响,测算结果更具有可靠性,属于目前测算双边市场的相关市场最优的办法。

  • 标签: 支付行业 双边市场 网络外部性 相关市场界定 市场支配力
  • 简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了系列重要部署,其整体布局包括法治社会的本体性建设和法治社会的关联性建设两大领域。法治社会的本体性建设涉及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内容、社会治理体制三个核心问题,须通过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法治社会全方位建设、各方主体协同共治三项战略举措系统落实;法治社会的关联性建设涉及法治社会与依法从严治党、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以及法治与德治三个紧密关联的问题,须确立依法从严治党引领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社会与道德社会融通建设三项战略举措整体推进。这一系列重大举措共同构成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有机联系的整体战略格局。我国有必要出台一部《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作为贯彻推行法治社会建设战略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指引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加快推进这项宏伟的法治工程。

  • 标签: 法治社会 战略 社会治理 法治化
  • 简介:当下城乡的利益分配格局是失衡的,其制度上根本性成因就在于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的国家调节是对市场机制的再调节,而在此过程之中,就是对业已形成的利益格局的再分配,同时也是基于社会本位实现实质正义的过程。对当下失衡的利益分配整体格局的变革,就需要在市场调节和民法调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经济法的再分配和差别保护的功能,综合运用经济法的国家调节和再分配功能,从而实现城镇和农村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

  • 标签: 经济法 调节 实质正义 社会本位
  • 简介:基层公安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如群众观念淡化,办案水平低,法律意识淡漠等,如何剔除这些弊端,塑造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正是本文研究的课题。

  • 标签: 基层公安队伍 整体形象 途径
  • 简介:<正>1996年以来,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及刑侦总队领导十分重视物证检验中心建设,决心用3年的时间,加大对刑事技术的投入,把区厅物证检验中心建设成为设备精良.技术先进、功能齐全、专业配套、技术精干、队伍高质的一流技术中心,以此为龙头拉动全区刑事技术工作的全面发展,提高刑事技术在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 标签: 广西公安厅 物证检验中心建设 刑事技术工作
  • 简介:转移他人支付宝账户钱款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与财产处分的特征。在该过程中,支付宝平台没有选择可能,只能根据支付指令转移资金,不符合诈骗罪被骗主体有处分财产选择权的教义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款,论证转移支付宝资金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有循环论证之嫌。实践中从他人微信账户中转移资金、通过偷换商家二维码获取非法利益、从他人股票账户中转移股票、从他人财付通账户中转移钱款等非法行为,一般都依照盗窃罪进行定罪量刑。盗窃罪与诈骗罪不是法条竞合关系,但可以构成想象竞合关系。

  • 标签: 支付宝 盗窃罪 诈骗罪 竞合关系
  • 简介:<正>你刊1993年第12期刊登的论述支付令异议的文章,认为对债务人的异议“必须审查”.我不同意这观点,主要理由如下:首先,我们要明了督促程序的本质是什么.按规定法院受理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后,并不询问债务人,也不调查,更不开庭,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即发出令债务人履行的支付令.法院根本未作实质上的审理.从本质上讲,督促程序并非诉讼程序.而是属于一种“略式诉讼的特别程序.所以我们不能像普通程序那样来论述它.它“其所以规定於民事诉讼法者,不过以其可准用

  • 标签: 支付令 督促程序 债权人 债务人的异议 立法的缺陷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