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国否决权的规范价值一直存有争议。支持者从历史权利论、权利义务对等论和否决权的功能等诸多方面论证其积极意义;反对者则从大国否决权违背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实践中易遭滥用、妨碍国际组织发挥积极功能等角度提出质疑。这些观点依据的价值评价标准不同,无法形成有效对话。国际组织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国际组织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是有限的,其国际活动应具有边界意识;国际组织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其应通过优化制度结构提升实际作为能力。大国否决权作为决策权集中规则的附属部分,其根本价值在于通过保障国际组织谦抑而有为的品质服务国际组织职能。具体制度设计应基于问题领域、宗旨目标、成员权力机构等要素,寻找决策效率和决策可执行性的最优平衡点。特定国际组织大国否决权权利主体结构、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设置的具体价值应接受前述指标的检验。
简介:目前,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未成年人法律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专门性法律4部、设有未成年人专章的法律2部、舍附属性条文的法律约34部以及立法解释若干。现行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在法律位阶、法律术语、法律内容上都表现出各自的特点。现行的未成年人法律呈现出缺乏操作性、专门性立法少、效力层次低、立法内容不充分等不足之处,急需对顶层设计加强研究。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理想结构是“1+5+x”模式,即《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家庭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福利法》、《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法趴《未成年人司法法》等核心法典,再加若干必要专门性法律。
简介:我国《反垄断法》以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多元利益为基本的立法目的,并且在《反垄断法》制定的过程中始终遵循着国际性与本土性相结合的原则、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原则、维护本民族经济利益的原则以及效率优先原则。具体有鼓励公平竞争、制止非法垄断行为、防止执法机关权力滥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经营者承诺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一项非强制性制度首创于美国,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其以更加合理的方式,提高了执法机构处理反垄断案件的效率,节约了行政执法资源,弥补了反垄断法的不足。在我国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大形势下,对《反垄断法》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5条对经营者承诺制度所做出的规定十分笼统,而垄断行为却变得愈加复杂,增加了执法机关的执法难度。因此,完善经营者承诺制度势在必行。本文结合中国经营者承诺制度的立法现状,并与其他国家制定的反垄断法进行比较,分析承诺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的经营者承诺制度提出了些许建议。
简介:专家评说彩电价格同盟部分欧洲国家农村社会保险的几种模式肢解微软与提升国家竞争力6月9日,中国彩电企业峰会在深圳召开。康佳、TCL、海信、创维、厦华、乐华、金星、熊猫、西湖等9家国内彩电企业宣布其将联合起来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同时加强行业自律,依据彩电生产成本制订一个时期各类彩电产品的最低限价。峰会宣布,为使企业之间的竞争从价格转向科技、质量和服务方面,9家彩电企业自发联合起来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三方面:首先是建立彩电技术合作机制,推动国内数字广播电视技术标准的制订,开发前端产品,同时促进彩电技术与网络技术的融合;其次是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将国内产大于求的彩电生产能力转移到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