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技术伦理学在技术哲学的后现象学兴起的背景下出现了“物转向”,即“技术人工物”在“人一技术”交互情境中有着全新的伦理意蕴。机器(人)伦理学研究的兴起可以看作是哲学中“物”转向在科技伦理中的回应,“物”转向后的机器(人)伦理学是对经典伦理学的拓展和对人本主义的超越。聚焦“机器(人)”伦理视角对技术人工物的伦理问题进行深度分析与反思,对于准确把握“物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具有重意义。
简介:孔子的“义”内舍“仁”与“礼”两大因素,在外延上展开为“义德”、“义政”、“义利”三个方面。从幸福观一般原则的意义上看,孔子的义利观规定着幸福观的德性基调和现实品格,表现为重公利轻私利、重精神轻物欲的整体倾向,同时也客观地确认了功利的正当性。这种规定和确认是孔子在对现实生活的辩证分析中完成的。孔子的义利观探讨的不仅是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而且关乎理想人格的成就,“成人”意义上的义利观在内在和深层意义上确立了孔子德性幸福的基本原则。
简介:上海市伦理学会于2004年5月29日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学术研讨会,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吴振标、副会长朱贻庭主持了会议,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有关专家教授20余人出席了这次研讨会。与会代表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了学术交流,并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现综述如下:
简介:制度伦理是对建构和谐社会'良序情结'的一种回应,不管从制度伦理对建构和谐社会的功能助益,甚或二者在理性诉求和终极眷注方面的公度与通约,都可以看出,制度伦理与和谐社会二者之间是一种互构互益性的关系.制度伦理与和谐社会伦理生态之契合还体现了人类社会共同的美学期待.
简介:亲属容隐作为正式制度,依法追究一定违法犯罪嫌疑人,以维护法律关系和公共秩序;同时自上而下赋予嫌疑人的亲属以豁免权,保证其豁免举证义务,悉心敦睦伦理。从而对伦理和法律关系,解两难,达两全。自上而下赋权,则基于并落实伦理权利,即伦理本体内生的对世权,是从和渗透态伦理对应的实体态伦理内、外不同权利义务分化、转移,自下而上内生并落实的对世权,类似于民法物权,不同于自然权利、法律权利、道德权利。
简介:洛克的财产权理论中存在许多模糊的地方,原因就在于他没有把所有权和占有权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在他那里,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自由没有所有权,但对自己的劳动能力有所有权,可以任意转让。诺齐克把劳动能力、个人财产,甚至生命、自由,都当作是个人的私有财产。马克思的观点同洛克和诺齐克的观点是根本不同的,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人的本质的体现,劳动能力不是可以任意转让的私有财产。洛克和诺齐克的理论都无法帮助我们构建一个正义的社会,我们必须要回到马克思。
简介:普遍化原则是哈贝马斯交往伦理学中一条至关重要的原则,是一切有效规范必须满足的条件。中国社会转型期复杂多元的社会矛盾凸显了社会道德规范有效性要求,普遍化原则为有效性规范的产生呈扬了新的伦理致思向度,以人为本和民主协商应成为规范有效性生成的双重维度,共时体现实质普遍化与程序普遍化。这也必然成为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秩序的逻辑基础。
简介:道德批判与经济批判之生成性统一是历史唯物主义批判范式的内生逻辑,其对于当下道德治理具有深远的现实观照意义。当下,以"道德失范"和"诚信缺失"为主要表征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需要我们以历史唯物主义批判范式为指导,构建科学而有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批判范式。首先,秉持"道德批判当先"的理念,是合理构建当下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批判范式的逻辑前提。在此基础上,坚持道德批判与经济批判之自觉契合,是构建当下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批判范式的现实诉求。
简介: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陈谷嘉教授的《元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以下简称《研究》)一书已出版,全书以详实的学术史料分析为基础,博综深究,实属理学思想研究中难得一见的力作。笔者拜读之余,不揣浅陋,兹介绍此书特色如下。
从机器(人)伦理学视角看“物伦理学”的核心问题
义利·德性·成人——从“义利之辨”看孔子德性幸福观及理想人格的确立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制度伦理:建构和谐社会的伦理支撑——论制度伦理与和谐社会伦理生态之共契
亲属容隐根据并确认伦理权利——基于亲属容隐对伦理和法律关系两难之解
生命、自由和劳动能力:谁之权利、可否转让——基于洛克、诺齐克和马克思的观点的分析
有效性社会道德规范建构的普遍化考量——基于哈贝马斯交往伦理学之普遍化原则
道德批判与经济批判之生成性统一:历史唯物主义批判范式的内生逻辑及其当代观照
一部填补元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空白的力作——读陈谷嘉教授之《元代理学伦理思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