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我国企业也不断发展,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疫情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全球经济不景气,部分企业面临着破产的局面,如何改善该局面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破产重整是挽救企业破产的重要手段,其是由债务人作为引导者,旨在拯救企业,确保企业生存。对此,本文将危困企业破产重整为研究关键点,概述破产重整,进一步分析破产重整的困境,最后制定破产预防措施,以期挽救危困企业,并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简介:本文研究了“任何形式的证据中都包含有人的主观因素”的观点,认为有人的主观因素是人的认识,并不是证据。本文也研究了“证明标准的趋势应是理性和主观的融合”,其适用必然“烙上主观性、内在性和易变性的特点”的观点,认为“融合”也好,“特点”也好,都是自由心证的弱点和弊端,无需追求。本文着重论述了创立实质证据观的过程,指出实质证据观最先孕育于苏联,但最终诞生于中国。《证据法学新论》一书确立了实质证据观及其基本内容,划分了证据资料和证据效力,确立了证据排伪法则,这标志着实质证据观在我国正式诞生。《新证据学论纲》建立了物证、书证、人证的基本理论,建立了证据资料、证据效力和证明的基本理论,确立了事实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实事求是七项原则,找到了实质真实标准。这一切是对实质证据观的充实、发展和完善。实质证据观是证据学的根基;实质真实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根基。这些根基是我国证据法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