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了解信托的本质,洞悉其与合同和公司的区别,并在此基础上准确定位信托法的属性,是我国信托立法与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自信托制度设立以来,信托的性质一直是西方学界论争的焦点,代表性观点有物权论、契约论和商事组织论,它们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出信托的多维性质。由于信托财产的双重所有制在我国并无生存的法律环境,物权论不能用于界定我国信托法的本质属性,而商事组织论和契约论则可以为我国信托法所吸收或借鉴。考虑到在我国信托实践中民事信托与商业信托呈现融合趋势,我国信托法应当赋予整个信托制度以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商事组织地位,并基于信托的基本性质将信托法设定为授权法。
简介:七七事变在中日两国、国共两党的眼中具有各自的性质和意义,其发生是必然的。日本的国策是侵占中国大陆、称霸亚太地区、实现所谓建设"新日本"的奢想。在制造华北"自治"的企图落空后,它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以此作为所谓"新文化创造的战争"的重要一步。国共两党对七七事变性质的看法存在本质区别:国民党认为全国性抗战即全面抗战,中共提出全面抗战是动员全国人民起来的抗战;国民党主张通过抗日战争建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民主新国家",中共提出建立"工农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但是,两党均认为,抗日战争不仅是拯救民族危亡,而且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七七事变使中国进入了实现民族独立和复兴的新时代,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简介:国家伦理是国家身为存在实体一定要具备伦理规范的论断,即所有的现代国家并非是由于特定个体或团体取得了统治社会上其他人的强力而被称之为国家,如同一只学会了说人话的鹦鹉如何也不能称为"人"一样,缺少国家伦理的"血肉"的任何系统也不能称之为国家。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形式,其统治内容是履行公共职能,国家的阶级、社会二重性的矛盾运动构成了国家伦理的全部内容,并保证国家发展历史的最终方向,国家伦理也在矛盾运动中回归到"客观善",这就构成了国家运动的全部过程。在国家的整个运动过程中,警察制度是和平年代国家运动中最活跃的部分,鲜明体现了矛盾运动的性质和特点。因此,研究国家伦理视域下警察制度的性质对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人民警察的地位具有重大意义。
简介:我国《合同法》和德国《民法典》均规定要约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但实践中存在要约人排除拘束力的情况,本文对此排除拘束力的意思表示的性质进行分析,建议将其界定为准要约,并对中德民法对要约撤销权的不同规定作出评价,探究我国民法典编纂中应否采取德国有关要约形式拘束力的立法模式。
简介:作为担保性质的行政法是将行政法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来考量的一种方法论,同时又是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回应、反思与重构。行政法为私权主体之间正当权益的实现即民法契约内容的实现提供担保,政府具有以行政法对民事契约或民事活动予以担保的能力,行政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担保责任。平等观念的确立、诚信原则的完备、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非强制行政行为的发达、公共财政体制的转变,都有益于作为担保性质行政法的观念的确立与制度建设的实现。担保性质行政法对行政法学范畴的创新在于:私权自由与行政权有限性、行政的双方意思性与单方意志性并存、行政权与私权关系的重新定位、指明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的路径。担保性质行政法与民法作为方法论意义最为重要的关系在于将行政法与民法置于统一法律关系中同构,使双方有了直接对话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