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机关针对举报作出的答复行为是否可诉,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有争议。从理论上分析,典型的行政机关举报答复行为符合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在此基础上,确定举报答复行为是否可诉关键在于利害关系的判断。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不予答复的,由于举报人依法享有获得答复的程序性权利,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于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查处被举报事项职责的,其中基于白益性举报的,可以认定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单纯的公益性举报,基于当前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目标和法院的承受能力,不应认定具有利害关系,不属于当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简介:由于分不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很多人误以为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回事,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非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上面贴了一个“社会主义”标签。亚当·斯密区分了市场经济的两条道路即荷兰道路和中国道路,认为前者是通往市场经济“非自然的”道路,后者才是“自然的”道路。阿里吉认为,用马克思的标准衡量,荷兰的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古代的市场经济则是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对于经济基础的从属地位。正如中国古代的市场经济从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因而是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样,当代中国的市场经济之所以是社会主义的,是因为它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即共产党领导下的土地公有制和国有经济。随着过剩经济时代的到来和过剩资本由资本形态向货币形态的回归,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将走向自我否定,从而导致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向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
简介: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认定、处理等问题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我国强制执行法缺失,全国各个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认定标准和执行方式各不同一,导致同类案件的执行措施不同,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亦导致与此相关的执行异议案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司法效率。破解夫妻共同财产执行难题的关键在于执行法官能否完整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所有规定,能否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负债务性质,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滥用执行救济权利、执行异议增多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公民诚信意识,加强社会征信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