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古知三、章组声母在冀州市城关镇方话中读[tsts's]、[t(s)t(s)'(s)]两套声母,在冀州市官道李镇话中读[t(s)t(s)'(s)]、[t(c)t(c)'(c)]两套声母.两镇的读音不光音值不同,而且音类分合也不一一对应.但在今组两组声母中,均有一组与本镇话中的知二、庄组读音相同.本文论证了下面问题:入声韵的消变与知、庄、章三组声母的合流演变是交织进行的.止开三章组与庄组的合流演变在入声韵消变之前,而阳声韵知三、章组与庄组的合流演变,在人声韵消变之后.古知、庄、章三组声母在方言中的演变是不平衡的,演变时间是漫长的.
简介:<正>贵州省安顺市城郊居住着一支自称为mo(?)55ljai3331(?)(坝苗(或mo(?)55pa(?)3331(?)(花苗)的苗族。1987年夏,笔者与导师王辅世先生在安顺对这支苗族的语言进行了实地调查。我们选择了距城三里路的城关东郊青苑村大山脚寨为记音点。该寨除个别几户为汉族和其它支系的苗族外,全为该支系的苗族。大山脚苗话(以下称大山脚话)属于苗语川黔滇方言川黔滇次方言,但它是川黔滇次方言中一种比较特殊的地方话。大山脚话有声母36个,韵母25个,声调有8个调类,但只有7个调值。本文主要叙述苗语古声类和韵类在大山脚话的反映形式,不讨论古调类在大山脚话的演变。这是因为古苗语平、上、去、入4个声调在今日大山脚话各分阴阳,演变为8
简介:从语法意义和语法表现形式的关系来考察,汉语动词尚未形成完整的体标记形态系统,也没有时制范畴."了、过、着"是体(时)意义的综合句法标记,不能看作后缀或词尾.汉语的时体意义是通过词汇手段或词汇一语法手段表示的,语境和上下文对确定动作时间起着关键的作用,而"的、正(在)、呢、来着"不用来指示时间或表达体意义,而是起元语言确认(断定)功能,应看作词汇手段.
简介:赫勒在对日常生活的揭示中,借鉴卢卡奇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出了“自在的”类本质(species—essence)对象化(objectivation)这一概念。学界对“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不乏研究,然而结合物化现象对这一范畴进行符号学分析,对日常生活从形式与意义角度进行考量,在研究程度上尚有不足。本文以符号系统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符号学为视角,分析“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从形式与意义维度重新认识日常生活,以物化现象为例,对日常生活中符号系统的实践性进行阐释,旨在揭示日常生活中形式指向意义的作用以及形式自身的价值,借此突显人在对日常生活形式进行阐释并解读意义的实践活动中的主体性价值,由此证实赫勒的《日常生活》中体现的人道主义符号学思想。
简介:以往研究认同闽南方言持续体标记或来源于“著”或来源于介词结构。文章通过对历史文献和现实方言的全面考察,认为闽南方言存在A、B两类持续体标记,A类选择非表客观存在主要表主观倾向的句子;B类选择表客观存在的句子。A、B两类最初形式分别是“处”、“在处”。它们分别源于指代词“只/许处”和介词结构“在+只/许处”。值得一提的是,后者是在“动宾结构‘在+只/许处’一动词‘在处”’这一演变链的催化下产生的。两类持续体标记产生时都处于半虚化之中,后来都彻底虚化为持续体标记“咧”。其中,“在处”语法化为“咧”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路径。之后,持续体标记“咧”又以多种不同的方式进一步演化,最后大都演变为语气词。文章同时讨论了“咧”的来源及其语法化各个阶段在闽台各地闽南方言中的语音表现。
简介:文章分析了韵律、语体对汉语表短时体动词VV重叠的制约。在韵律上,动词词长会影响重叠的能力和重叠的形式,单音节动词和双音节动词可以重叠,重叠形式分别为A.A和A.BA.B,三音节及以上的动词无法重叠;由于普通重音的作用,部分动宾式双音节动词在普通重音的作用下扩词为语,具有短语的性质而只能按照单音节动词的重叠方式重叠为A.AB,但当普通重音不作用于双音节动词的第二个音节之上时,只能重叠为A.BA.B。在语体上,动词重叠由于具有“轻松随便”的意味以及口语的韵律特征而归属于口语非正式语体,由于口语非正式语体单位不能在正式场合下运用,所以词的语体色彩会影响其重叠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