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日前,南陵县国税局结合中层于部的续聘,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局一次性交流轮岗公务员14人,占全系统人员的18%,其中轮岗股级干部7人,占股级公务员人数的27%。各分局也加大了对本分局内部人员的交流轮岗工作力度,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顺利完成国税征收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主要特点为做好公务员的交流轮岗工作,县局党组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规定,制定了《南陵县国税局关于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的暂行办法》,对交流轮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总结起来有五个特点:一是基层性交流。今年交流轮岗的重点是基层分局负责人
简介: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推动税收工作的有效开展,最近朝阳市国税局对县(市)区国税局、分局部分主官进行了调整交流。日前,被调整、交流的4名国税局长、分局长已全部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近年来,朝阳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选拔、培训、考核、任免制度,市局每年都要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考核讲评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推动了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在此之前,市局已新提拔任命3名基层局局长,交流了3名基层局局长。截止今年10月,全系统11个基层局的主要领导已被调整交流了10个,占编制指数的90.9%。目前各基层局领导班子正以崭新的阵容、崭新的姿态带领广大国税干部
简介:台湾所谓“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历经“专法”——专章”——“专法”之跌宕,终在2016年12月9日被审议通过.该法彰显了权利本位理念和正当程序价值.前者贯彻在承认税收对纳税者基本权的放射效果,重申税收法定主义,明确基本生活费为课税禁区,揭示量能平等负担原则,厘清实质课税与税收规避责任及强化纳税者权利保护机制等内容;后者表现为要求纳税资讯与解释函令公开,明文课税与裁罚事实举证责任归属,严格推计课税之程序要件,规范税收调查手段,落实核课、裁罚事前陈述与机关说理义务及确保行政救济程序中课税资料的阅览等内容.同时,也在实体和程序规定方面存在些许缺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祖国大陆应充分考量该法的优缺点,系统地提升税法的质地,以落实纳税者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