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3
55 个结果
  • 简介:软件保护的必要性毋庸置疑,软件的文字性要素即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的可版权性没有什么争议,是否及在何种程度上对软件非文字要素赋予版权保护值得研究。这些非文字要素是软件除了代码本身以外的其他层面,例如结构、顺序和组织或者观感。非文字性要素是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对其进行保护。软件结构在满足原创性要件的时候应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用户界面是用户与计算机交流互动的方式和表现形式。尽管用户界面具有功能性,但其可版权性要素确实需要保护。

  • 标签: 软件 非文字性要素 结构 用户界面
  • 简介:根据违法性标准,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应分为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整体评价要素属于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就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而言,"外行人的平行评价"公式降低了故意的认识要求,有类推评价之嫌;相反,借助中间概念,因循涵摄过程可以鉴别真正的构成要件错误与不重要的涵摄错误。就空白要素而言,若其功能是补充构成要件要素,则其错误是构成要件错误;若其功能是补充说明违法性,则其错误是涵摄错误或违法性错误。其中,行政违法性认识与刑事的实质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认识具有同质关系,与刑事的形式违法性(被刑法禁止性)认识具有条件关系,而构成要件故意的认识内容是能体现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事实,既不包括社会危害性本身,也不包括被刑法禁止性。

  • 标签: 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 外行人的平行评价 构成要件错误 涵摄错误 违法性错误
  • 简介: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各方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它是仲裁得以发生的基石,意义非常重大。有评论说,仲裁协议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从某种意义上考察,无论从哪个方面对仲裁协议进行研究也都很有意义和必要。贸仲副主任王生长、武汉大学宋连斌等人对此有过深入研究,并在仲裁协议的效力、形式方面发表过卓文。如果说这些文章是在宏观上对仲裁协议进行研究,那么本文将在微观上对仲裁协议的要素进行剖析研究。

  • 标签: 仲裁协议 提交 意思表示 效力 当事人 基石
  • 简介:知识产权犯罪控制与社会道德存在着一定联系。我国控制知识产权犯罪的刑法规定融入了道德内容,控制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实施也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撑。积极守法观是知识产权犯罪控制与预防的高级境界。

  • 标签: 知识产权犯罪控制 道德要素 悖德性 积极守法
  • 简介:程序主义宪政模式应当包括以下构成要素:其权利基础是基于商谈论的程序主义法律范式和权利体系;其哲学立场是商谈伦理学和普遍语用学;其运作机理表现为平等主体基于程序共识的合理商谈;其外在保障则是交往权力的程序性控制机制。程序主义宪政模式这一理论范畴所蕴含的交往理性概念、主体间性视角和自我立法意象使其具有了与众不同的内涵,也更具有理论上的优势,其构成要素亦在不同层面上回应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合法化危机的挑战。

  • 标签: 程序主义宪政模式 构成要素 理论优势 哈贝马斯
  • 简介: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施行。它是深化公证文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传统定式公证书的全面突破。它不仅能够满足社会对继承公证的要求.而且更加符合公证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的标准.有利于公证工作更好地取信于社会.取信于百姓。同时,它对公证人员在办理继承公证中的分析判断能力、写作和表述能力,以及办证程序的严谨性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 标签: 要素式公证书 分析判断能力 继承公证 公证文书 公证工作 公证人员
  • 简介:从前托克维尔①(Tocqueville)有句话说道:“自由民族的真气力,全寄在地方自治制度中间;不论任何民族,建设了自由政府,没有良好的地方自治制度,这民族显已失去自由的真精神了.”他国不讲,以中国的情形看来,这句话实在确切得很.现在中国的政府,岂不是共和式一即自由式的一政府么?但试问他的自由的精神及真气力在那里?以科学的解析方法解析起来,其结果显为有表无里,有皮无骨的自由政府.

  • 标签: 复议权 地方自治制度 罢官 民治 解析方法 自由式
  • 简介:侵财类小案一直是所有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的一类,虽然公安机关从上到下一直对其进行关注,但是收到的成效不明显,这与硬件设施和侦查思维紧密相关。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侦查员提供了大数据侦查思维与大数据侦查工具,也为小案侦查提供了新契机,为了更多更好地侦破、预防侵财类小案,需要及时转变传统思维,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充分了解侵财类小案的概念、类型以及构成要素

  • 标签: 侵财类小案 界定 类型 构成要素 大数据
  • 简介:人格要素的商业利用为人格权主体创造了财产价值,但它并不适宜被归列到独立于人格权之外的一项财产权中:首先,需要反思财产权与人格权的区分标准;它并非建立在权利是否具有财产价值及可转让性之上,而应当为权利客体的属性——能否永久地外在于主体。其次,人格要素的商业利用并未改变人格要素的内在于主体的属性。所谓的"外在性"只是技术发展带来的手段及工具意义上的。它决定了以人格要素为客体的权利只能属于人格权,人格要素所带来的财产价值乃人格权权能的体现。财产利益与精神利益不可分割地交织于人格权中。这种构造不仅与人格权的受尊重权的属性及专属性并不冲突,而且回复了人格权的原貌,能更好地实现人格的价值。

  • 标签: 人格权 财产价值 人格权的商品化
  • 简介: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非取得型财产犯罪的独立的构成要件要素。因为:首先,利用意思不是区分取得罪与毁弃罪的合理标准,即便行为人是出于毁损的意图而取得财物的占有,也应以取得犯罪论处。其次,用于划定取得犯罪与不可罚的使用行为之间界限的,不是排除意思,而是"罪量+推定的被害人承诺";也没有必要试图用排除意思来区分取得罪与挪用罪,因为两者并非相互排斥,而是处在法条竞合的关系之中。

  • 标签: 非法占有 犯罪目的 财产犯罪 盗窃罪 主观的超过要素
  • 简介:1999年至2001年期间,厦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楼房未建成前,在报刊上刊登广告并多次推出商品房项目的宣传册,宣传中曾有这样的描述:“钻石店面”、“恰如上海南京路”、“厦门中山路,24米宽度刚刚好……”、“二期独立店面,间间沿街,直面人潮……”,“更有厦门温州企业积极介入”,同时在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中标明该项目相邻的道路。

  • 标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 组成部分 经营前景 周边环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1年
  • 简介: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我省制造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关期、由大到强的关键期,既要推动制造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发展,也要继续保持制造业中高速增长,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撑。

  • 标签: 制造业 省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结构性改革 经济工作 实体经济
  • 简介:与国家法相比,民间法存在着一个自成体系的语言系统。在民间法正在步入司法、当代村规民约广泛制定的时代背景下,民间法语言研究对于加强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与沟通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民间法语言 语言多元化 语音 语词 语法
  • 简介:在微观的层面上看,传统典制中的经济要素主要型塑其核心结构,道德要素主要型塑其边缘结构。民国民法接纳了经济要素从而保持传统典制的核心结构,而对于道德要素则通过精英话语对其加以重述,从而变革了边缘结构,这使近代化的典权制度在形式上与传统典制类似但在实质上却相去甚远。而当视点从"传统典制"转换到"精英话语"时又会引致不同的理解和评价,这就使结论保持一定的开放性。

  • 标签: 精英话语 重述 结构 要素
  • 简介:人格权中体现了三个要素即人、人格和人格权,三者相互联系也具有区别。阐述人格权的内涵应当先从人的本质进行探讨,再从人格的历史流变展开发掘,最终回到人格权本身的制度构建上。对于整个法律制度而言,关于人的定义尤为重要。在逻辑与价值的二分法上,探讨人格人和生物人具有重要意义。人与人格的关系经历了三个过程,从相互分离到相互融合再到相互分离,使人格在历史上形成了"身份人格"、"抽象人格"和"具体人格要素"三种状态。而对于人格权制度的构建,把握人的本质与人格的形态是整个人格权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形成了从人格尊严到人格要素的推演。

  • 标签: 人格 人格权 人格尊严 人格要素
  • 简介:在领土主权争端的存在与解决实践中,'历史证据'被广泛且多样地使用。然而,历史证据的内涵、表现形式、法律功用和证明力要素均缺乏探讨。实际上,'回溯视角'下历史证据的参酌与采纳是领土争端的必然选择。狭义而言,历史证据指具备独立证明功用的证据类型,所证明对象限于领土的原始权利;广义上讲,历史证据具备独立或辅助的法律功用,能够被援用以直接或间接地证明领土主权的确立和变更。历史证据是对'证据'施加时间限定的结果,其表现形式不局限于古代文献,其法律功用也延展于条约解释、领土获取方式及原则的论证。就证明力要素而言,历史证据的真实性判准相对隐化,充足性成为核心标准,而对抗性则成为决定其最终证明力的关键。应当注重历史研究与法律论证的结合,从充足性和相对性角度组织与采纳历史证据,并加强特定历史证据的法律功用研究。

  • 标签: 历史证据 领土争端 领土主权 法律功用 证明力
  • 简介:过失概念在理论上可以区分出两项要素,即客观上存在着不合理的伤害危险,主观上该危险存在着可预见性,但两项要素并非泾渭分明。不仅理性相对人不能认识和防范的危险可以构成不合理危险,在一定条件下,非理性相对人不能认识和防范的危险同样可以构成不合理危险。“不合理危险”这一要素在内涵和外延上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过错责任与危险责任的界限模糊。不同的情况对本人提出的认识要求是不同的。对于理性相对人不能防范的危险,要求本人更认真地去认识,非理性相对人不能防范的危险,则不是如此,但不等于不要求本人去认识。

  • 标签: 过失 危险 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
  • 简介:<正>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是目前刑法学界区分正犯与共犯的主导性理论,需要明确的是,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的适用范围有多广,能否适用于所有犯罪类型的正、共犯区分?毫无疑问,犯罪事实支配理论能够适用于支配犯这一犯罪类型中的多数类型,

  • 标签: 犯罪事实 犯罪类型 身份犯 不作为犯 间接正犯 行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