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上海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忠实执行国家法律,切实履行缉私警察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依法严厉打击走私犯罪,自1999年1月成立以来截至2000年7月,共受理案件202起,立案106起,其中涉嫌走私毒品罪55起,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48起,总案值2.35亿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8594万元人民币,逮捕犯罪嫌疑人52人,刑事拘留78人,移送犯罪嫌疑人48人,11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在侦查办案的同时,该分局还积极开展走私犯罪研究,对走私犯罪的现状、态势预测、侦查取证以及各种类型的走私犯罪发案特点、规律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得到了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和上海海关领导的肯定。走私犯罪在侦查实践中是一个新的课题,在刑事犯罪研究中也是一个亟待开拓的处女地。作为一支新组建的刑事执法队伍,我们希望海关缉私警察积极探索,不断进取,为丰富、充实走私犯罪研究这个刑事犯罪新的研究领域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们刊登4篇他们近期来开展调研活动所撰写的文章。以飨读者。
简介:本文主要是探讨人权法移植的方法。首先本文给予了人权法一个广义的定义,并且突出地分析了人权法与其他部门法移植的差别。它一方面既不同于普通的非政治性的技术法律规则,外域的人权法规范不能任意地被移植到本国法律体系之内;也不完全相同于涉及权力分配宪法以及公法规则,无法容易地移植到别国的法律体系之中。随着国际人权标准的普及、国家民主化的推进以及全球司法对话的开展,立法者和司法者在本国人权法律活动过程中会有意识采取比较的方法,结合自身的法律体系和政治文化来决定是否移植外来的人权法规则以及确定具体的移植方式。基于此,笔者基于人权法律移植的成功标准应该包括以下两点:(1)移植的法律不与当地的法律文化和法律体系相冲突,从而导致民众普遍的规避法律;(2)移植的法律可以被司法者普遍地遵守。并在此判断标准基础之上,分别从人权法的立法移植、法理移植和立法者与司法者对话角度具体结合成功与失败的案例总结了具体的人权法的移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