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事诉讼中,国家追求的目标是追究和惩罚犯罪,而对被害人来说可能更关注自身受损利益的恢:复和补偿。然而,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保障被害人权利方面的立法非常有限,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护。应借鉴西方国家维护被害人求偿权的立法和实践,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际,主要从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救济切入,从立法上完善刑事被害人对犯罪追诉权的法律保护,在司法上完善执行阶段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的相关措施。
简介:不久前,某喜剧演员在节目中恶搞“木兰从军”,完全颠覆了千百年来人们心目中的花木兰“忠、孝、贞、烈、义”形象。节目播出后,立即遭到河南省虞城县木兰故里众多观众的反感和抨击。
简介:“妥善处理历史案件”——中央的态度和决心大大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但将其过度解读为“法外开恩”“大赦民企原罪”似乎为时过早,
简介:2015年7月,南昌大学在其已被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核准的《南昌大学章程》中,将其校名明确简称为"南大",与已被教育部核准的《南京大学章程》中南京大学的简称相同,从而引发南京大学的严重关切。而早在2001年南京大学就已申请注册了"南大"商标,并于2002年获准注册,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就包含第41类教育类和第42类技术研究类。南昌大学在使用"南大"这一高校简称中会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呢?
简介:农地流转再度成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而如何在农地流转中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却成为流转中的难题,应慎重对待农地流转,设置对农地流转的必要限制,明晰农地农用的准确内涵,以程序公平来实现实体公平。
简介:<正>随着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宣告成立。从此,各地的消费者组织迅速发展起来。到1988年底,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个计划单列市,以及1000多个地、市、县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我国保护消费者立法概况消费者活动的兴起,迫切需要法律的调整。在我国,党和国家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是比较重视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先后颁布了许多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或与保护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
简介:环境保护谁都知道重要。谁也都知道地球只有一个。人类要到其它星球上去“避难”,目前尚处在科学幻想阶段。可是,为什么明明知道这一切,我们还是没有停止对环境的破坏呢?有一种观点是普遍存在的:经济要发展,必然要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这就是经济社会的运作成本。其道理就像我们要“居者有其屋”,就必然要开采山石和砍伐树木。
简介:
简介:江泽民环境保护思想是对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可持续发展是其出发点,发展与保护是其理性模式,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是其目标。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发展是人类的奋斗目标和理想追求,必须正视当今的生态环境问题。
简介:“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话号码、邮箱、住址、照片、影像、账号密码、社会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恶意泄露、随意篡改、非法滥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不断暴露,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损害各方环境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其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在于环境保护立法公众参与程度低,若要摆脱此困境,必须树立环境立法的民主与法治观念,拓宽环境立法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渠道.
简介:钢材是常用的建筑材料,钢结构作为当前建筑结构的一种形式,在建筑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分析了建筑钢结构耐火性能较低的原因,指出对建筑钢结构必须进行一定的防火保护处理。最后介绍了几种提高钢结构耐火性能的防火保护技术。
简介:在两大法系,立法对商誉权的保护都比较充分。而我国对商誉权的法律保护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之中且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上重新建构商誉权法律保护体系,建立适合我国的商誉权立法保护模式。
简介: 一、 我国消费权益保护的概况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在消费领域中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 三、 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的原因 虽然我国对消保护是非常重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我国有了更长足的发展
简介:<正>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教生物的乡村女教师,领到了一台盼望已久的显微镜,把它放在教室角柜里。一个星期六早晨,同学们发现显微镜不见了。跑去问老师,老师说不知道。于是班长组织了一个"侦察小组"。经过"侦察",他们发现同学彼
简介:论公民身体权及其民法保护杨立新一、身体权是否为公民独立的民事权利在我国民法理论和实务中,对于身体权是否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通常持否定态度,只承认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认为身体权为独立的民事权利。少数人认为身体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为公民所享...
简介:<正>《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于2005年9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简介:自然人死亡后因意志不复存在,且无法独立承担责任,故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具体权利。但其名誉等人格利益并不因此完全消亡。当死者利益被侵犯时,以公法直接干预维护现有社会秩序,以私法间接干预保护遗属权益,是对死者利益保护的合理设计。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民间文艺呼唤立法保护
权保护不是“原罪”护身符
高校简称可以受法律保护
农地流转与农民权利保护
我国保护消费者立法评述
藐视环境保护等于自掘坟墓
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好家园
江泽民环境保护思想初探
个人信息保护 亟待法律补缺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论
浅谈建筑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
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商誉权立法保护模式选择
浅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巧妙保护学生的自尊心
论公民身体权及其民法保护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死者利益的法律保护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