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法律比较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规章的制定存在着工厂协议模式、劳动者有限参与模式、用人单位单独制定模式。与此相应,也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用人单位劳动规章效力控制模式,三种不同的用人单位规章效力根源说明模式。上述不同模式的存在首先不是逻辑演绎的结果,而是劳资共决观念、工厂协议制度、工会体制以及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传统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我国劳动法律发展过程中,集体自治色彩得到提升,但依然不足以保证用人单位规章的合理性,有必要引入公权力的合理性审查干预。其审查应从有关客体是否属于劳动规章的调整对象,劳动规章的内容是否妥当两个角度展开。目前我国用人单位规章的制定实际采纳了规范理论模式,但其应逐渐向通过工厂协议制定用人单位劳动规章的模式发展。
简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弥补了传统医疗纠纷解决方式的缺陷,是当前化解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南昌地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自2012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通过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协调模式、规范办事程序和创新人才机制,在改善医患关系、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这一模式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为进一步完善南昌地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与其他解决途径的衔接机制;建立医疗纠纷保险赔付机制和慈善救助机制;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经费来源;加大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