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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自建国以来,美国职业体育运动与学校体育运动中,一直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与残疾歧视,尤其以种族歧视为甚。20世纪后半叶,由于社会、政治与经济形势的变化,美国体育领域的歧视与反歧视斗争开始进入司法领域,体育领域内的歧视成为美国联邦与各州法律规制的内容。对体育领域的歧视问题,美国法院主要是适用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AmendmentXIVtotheU.S.Constitution),《公民权利法》第6章与第7章(CivilRightsActTitleVI&TitleVII)、《美国法典》第1981节(42USC§1981)、《教育法》第9章(EducationActTitleIX)、《康复法》(RehabilitationAct)、《残疾美国人法》(AmericanswithDisabilitiesAct)的相关内容来进行矫正。在反歧视法律诉讼中,涉嫌实施了歧视行为的体育组织或教育机构是否属于公法意义上的政府组织(stateactor),对它们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种族 性别 残疾 歧视 体育 法律
  • 简介:联邦究竟享有怎样的权力?1789年美国联邦宪法在联邦与州之间究竟做出了怎样的权力界分?这一深远与根本的问题几乎从来不曾脱离人们的视线。1819年在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一案中,马歇尔大法官对于宪法应为扩张解释、联邦政府权力范围以及联邦享有相对于各州的优先地位等问题的判决,便是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论述之一。

  • 标签: 马里兰州 宪政体制 美国 洛克 联邦宪法 权力范围
  • 简介:<正>在金融方面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银行在本国金融市场上与国内银行同等的权利和优惠。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对外资银行是否实行以及实行国民待遇的状况反映了该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并常常成为一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制的核心与基础。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各国银行资本竞相逐鹿的场所,其市场开放程度高,又有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规范的传统,在国民待遇问题上也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因此,研究美国外资银行国民待遇标准的立法与实践并从中把握其实质内含和发展动向,对我国外资银行监管立法及国内银行进入美国市场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价值。

  • 标签: 国民待遇 外资银行 营业机构 国际金融中心 市场开放程度 国际银行法
  • 简介:我国仅引入生前预嘱的法律概念是不够的,在现实中发生医护人员违反患者生前预嘱的情况将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须构建相应的法律责任机制。虽然美国是最先建立生前预嘱制度的国家,但是在追究违反生前预嘱法律责任这一问题上,早期美国法遇到了若干阻碍。近年来美国法在构建生前预嘱的责任机制方面出现了很多积极动向。对美国法的考察启示我国将来应将法律责任作为生前预嘱制度的必要内容进行规定,特别是设立有条件的责任豁免条款以及建立相应的侵权责任和行政处罚机制。

  • 标签: 生前预嘱 法律责任 美国法
  • 简介:近年以来,在反垄断领域的政治性因素显著减弱、国会影响力不断降低和司法裁决机制日渐僵化的情形之下,美国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专家化趋势日益凸显。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充分吸纳专家智库的参与,使得出台的措施和决定具有专业、主动与持续的优势。但是,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专家化也引发了"规制俘获"的问题,加之"唯效率论"的单边性以及民主监管机制的缺失,专家化的程序正当性受到质疑。梳理美国反垄断法实施专家化兴起的历史背景,分析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专家化优势与问题,寻求专家化与民主化之间的平衡对策,对于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的发展与完善,实现反垄断法实施法治化的目标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总体层面来说,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既需要向专家化的方向推进,亦需要构建平衡专家化的民主机制,真正达至为消费者福利服务的立法目的。

  • 标签: 美国反垄断法 实施 专家化
  • 简介:立体商标和平面商标同样可以具有固有显著性,这不会引发有限的产品外观资源被耗尽的危险,因为功能性原则可以有效地防止反竞争效果的产生。立体商标固有显著性判断的关键在于消费者是否有可能将产品外形或包装等视为识别产品来源的标志,而不问其是否表现为外形或者包装。为最大限度地消弭显著性判断中的不确定因素,可以结合三维标志本身的性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情景体验以及相关产品的性质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 标签: 立体商标 固有显著性 获得显著性 判断标准
  • 简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征信体系的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在加快推动征信业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护消费者在征信中的合法权利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因而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我国的征信立法比较落后,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征信法律,相比之下,美国和欧盟的征信立法却相对完善,在保护消费者权利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首先,文章阐述了征信中个人信用权的概念、特征、内容以及信用权保护的例外;然后,在此基础上,对美国和欧盟征信中对个人信用权的保护制度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归纳出美国和欧盟制度中的共性和差别;最后,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完善我国征信中的个人信用权保护制度提出了三点具体建议,即加强征信法律的制定、明确征信监管机关并赋予其职权、完善消费者的权利救济制度。

  • 标签: 征信 个人信用权 立法保护 比较研究
  • 简介:在反补贴调查中,"因果关系"的审查和确定是决定反补贴措施是否公平合理的关键所在,各国对此做法不同、争论很大.在"因果关系"的确定上,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各国对其保留有相当程度的解释空间.美国反补贴法在因果关系上的用语与不同,同时还存在两个重要的争议:因果关系是应存在于"进口"与"损害"之间,还是存在于"补贴"与"损害"之间;应同时决定还是别决定损害与因果关系.在因果关系的具体分析方法上,我国可借鉴美国的"整体分析法".

  • 标签: 美国反补贴法 因果关系 损害 SCM协议
  • 简介:本文对在美国司法体系下,规制间谍软件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及相关案例展开了详细的探讨,并通过具体分析我国相关立法在规制间谍软件方面的缺陷,指出我们应尽快将网络立法纳入到我国法律建设进程中去,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体系。

  • 标签: 间谍软件 网络立法
  • 简介: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作为一种政治策略的司法至上被构建、打压、重塑及至于如今被奉为"宪政本质"的盛衰起伏在根本上是植根于最高法院在特定政治架构中所能承担起的政治功能及其面临的各种政治挑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最高法院与其在历史上的政治对手们共同塑造了当代美国的司法至上。

  • 标签: 人民主权 联邦制 最高法院 宪法解释 司法审查
  • 简介:流浪乞讨是每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将面临的社会问题。本文探讨英美国家处理这一问题的历史经验,以及迁徙权的宪法保障在美国的历史演进。在内战后修正案通过后将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历程中,美国逐步确立了贫困人口的迁徙自由。尤其是经过20世纪20年代末的经济大萧条后,美国社会普遍转变了对流浪乞讨的看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联邦法院开始通过州际贸易条款限制各州与地方控制穷人迁徙的法律。此后,法院又通过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条款,撤销了某些禁止穷人流浪以及对新居民的社会福利施加不合理条件的地方规定。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穷人的迁徙权才可以说是牢固确立下来。这段历史告诉我们,迁徒权是市场经济和人权意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在法制统一的国家里,它是公民权的题中应有之意,因而应当受到宪法保障。迁徙自由的宪法保障不仅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国家统一和公民平等的重要体现。

  • 标签: 公民权 迁徙自由 流浪乞讨
  • 简介:美国"肯定性行动"作为一项向弱势群体倾斜的补偿性政策,在美国教育公平的争论中扮演着极为特殊的角色。本研究认为,影响人们对肯定性行动政策基本态度的关键因素并不是利益或组织归属,而是不同群体的政策目标与价值偏好,即人们因为信仰系统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价值联盟,从而影响了该政策的制定及变迁过程。支持实施肯定性行动和支持废除肯定性行动的两个联盟是该政策变迁中的两个基本联盟。

  • 标签: 肯定性行动 支持联盟 价值取向的学习
  • 简介:无论是作为殖民地还是作为独立国家,美国早期的不当得利判例大多都以英国诸多不当得利诉讼形式以及作为其理论基础的默示契约理论为根源。与碎片化的判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统一的不当得利观念却在法学研究和教育中逐渐萌发,这直接推动了美国第一次返还法重述的公布,普通法和衡平法上众多迥异而复杂的规则因此在不当得利原则之下被整合起来。然而,第一次重述自身的缺陷与社会发展使重述修订成为美国法律协会的重要任务,在历时五年的第二次重述失败后,集大成的第三次重述经过十五年艰苦努力后终于成功完成,其一方面将不当得利返还作为整个返还法的基本原则,使普通法系杂乱的返还法判例得以最大程度地体系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也使传统返还法混乱的逻辑被固化,不仅使返还法与合同法、侵权法、信托法的制度边界继续纠缠不清,而且使返还请求权与不当得利之间的关系更加难以澄清,不当得利仍然是一种半掩的债因。

  • 标签: 不当得利 返还请求权 救济 债因
  • 简介:<正>所谓"边缘学科",是指在两种以上不同领域的知识体系的基础上、采取"跨学科的方法"(interdiSciplinaryapproach)发展起来的综合性科学门类。因为这种研究涉及到不能纳入既有的理论框架之内的新现象,于是有人把边缘学科理解为"科学发展的前沿部

  • 标签: 法社会学 现实主义者 经济学 社会学研究 功能主义 社会科学
  • 简介:本文总结并评论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查国会贸易权力的系列判决中使用的司法标准。本文发现,以1937年为界,该判决脉络清晰地呈现出"州际贸易性质"和"实质性影响"先后两种审查标准,这两种标准是对州际贸易条款完全不同的解读。虽然"实质性影响"标准遭遇一些批评,但笔者基于两个原因认可联邦最高法院的转向。一是同联邦最高法院一样,笔者认为面对经济大萧条与政治机构的强烈反应,不得不确信当时的社会现实迫切需要联邦政府的调控,不能满足这种迫切需要的标准应当让步;二是州际贸易条款的确为最高法院的转向提供了空间,"实质性影响"标准是贸易条款无法剥离的含义,而且未从根本上违背联邦主义原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的一项"应然性"启示是,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问题上,我们不应该死守一条想象中的僵化的界线,而应该尊重立法实验的结果。

  • 标签: 中央与地方关系 审查标准 立法实验
  • 简介:美国,对于利用技术标准获取专利垄断地位的专利信息不披露问题,通常由联邦贸易委员会依据《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条进行反垄断调查和起诉。不披露技术标准中的专利信息以控制标准设定过程的行为,可能构成《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第2条所指的企图垄断。市场力量、限制竞争行为以及主观意图是证明违反反托拉斯法的三个必须要素。因此,美国与技术标准相关的专利保护机制也要受到其反托拉斯法的制约与执法机构的反垄断审查。

  • 标签: 技术标准 专利信息不披露 限制竞争 反垄断措施
  • 简介:由于权利主体兼具历史要素和行政管理要素,权利内容均受到限制,因此美国印第安部落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美国印第安部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本质上是准主权,其土地财产权的建立经历了从自由地产权到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转变,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的限制被逐步取消了。以此为参照,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不能转让就应该做实其主权或者自治权方面的内容,同时以使用权的形式重建土地财产权;如果在财产权和自治权两方面都无法落实而继续双重悬空的话,那么应予取消,以实现国家对土地财产权的统一设定和自由流转。而美国印第安部落土地监护政策的失败,也警示我们反思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法律父爱主义,保障财产权利行使的自由。

  • 标签: 印第安部落 集体土地所有权 主权性 财产权 自治权
  • 简介:待审案件与指导性案例的区别将是我国案例指导制度能否起到实际作用的重要因素,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区别技术的运用,需要进行理论的分析与总结。美国最高法院2018年判决的Janusv,AmericanFederationofState,County,andMunicipalEmployees,Council31案及其涉及的诸多先前案件,一定程度上展示了美国法院在案例区别与推翻先例方面的实践。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可以为我们提供相应的启示,例如案例区别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与个案性,推翻先例应当进行特殊的正当性论证。

  • 标签: 案例区别 先例推翻 案例指导制度 Janus案
  • 简介:1978年中国开启的新法律进程,通常被称为'法律移植':以西方法律,主要是美国法律为模版进行的大规模复制工程。'法律移植'是新自由主义在法律领域的具体主张,深受自由主义者欢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口号也应运而生,法律移植与市场改革携手并进。但是,法律移植也被本土主义者批评为法律殖民主义,是一场'没有殖民者的殖民运动',一场自我殖民。这场运

  • 标签: 东方主义 中国美国 主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