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商标的显著性判断——从美国司法判例的理论轨迹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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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体商标和平面商标同样可以具有固有显著性,这不会引发有限的产品外观资源被耗尽的危险,因为功能性原则可以有效地防止反竞争效果的产生。立体商标固有显著性判断的关键在于消费者是否有可能将产品外形或包装等视为识别产品来源的标志,而不问其是否表现为外形或者包装。为最大限度地消弭显著性判断中的不确定因素,可以结合三维标志本身的性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情景体验以及相关产品的性质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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