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的经济改革发展背景下,全面调动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就必然涉及到农村经济的进一步改革。中国是农业大国,要想进一步的发展,农民从土地中解放才能更好的解放生产力。而对农民来说,土地就是根本,就是财富的来源。宅基地作为中国特有的一种土地利用方式,为农民的摆脱束缚提供了物质基础。法治社会的构建,使得农民的维权意识增强,他们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要求给予他们权利的保障,就必须从基本的宅基地确权着手,逐渐扩散到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而宅基地现存问题就是宅基地流转的问题,虽然宅基地流转的问题一直存在,但由于新的土地政策、新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提出,由此也有一系列的新问题随之而来。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重新定位农村宅基地的流转问题。
简介:由于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错位,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裁判结果呈多元化、不统一的特点,严重掣肘宅基地制度变革,与立法初衷相龃龉。否定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之理由正当性不足,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正当性之阐释可通过厘清法律和政策之间的扭曲关系之后,疏通盘根错节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证成。目前“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一政策导向为宅基地改革指明了方向,“三权分置”法权结构之重构,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资格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之上的使用权)的三层次权利结构模式为框架,在此基础上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及流转风险防范进行制度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