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律师法的实施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鉴于新律师法与刑诉法相关条文的冲突,文章阐述了在职务侦查过程中应对修改后律师法的一些建议。
简介:本文探讨了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存在的困难、原因,提出了解决这些困难的对策。
简介:在所有的犯罪中,最令人痛心的莫过于未成年人犯罪。最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仅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发生在大、中、小学生间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弑亲案件,发生在社会上甚或邻里间的偶发性、冲突性恶性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在学校、家庭及社会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前的征兆予以探究和了解,可以帮助人们尽早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前的一些反常之举.及时予以关注和预防,这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本文试图从未成年人犯罪前的征兆表现,学校、家庭、社会对此应采取何种对策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这两个方面予以分析、研究。
简介:青少年犯罪是当今我国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为预防青少犯罪,应建立正确引导青少年行为的奖惩机制;强化家庭、学校对青少年的有效管理;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犯罪行为的预防。
简介:司法资源的配置情况影响着司法效益的实现,就民事诉讼活动而言,司法效益的实现应该是成本观念下诉权保护和程序优化的均衡。民事诉讼诉权的保护依托于程序的正义,民事诉讼程序的优化以保障诉权的实现为目的。通过民事诉讼成本动因分析的执行成本与过程成本控制搭建以主体性与程序性为指标的交叉性司法效益衡量体系。在执行成本动因层面,通过审前的证据交换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引入降低民事诉讼成本投入,在过程成本动因层面,通过业务委员会、合议庭组织和联动化执行程序改革实现民事诉讼程序优化。
简介:教唆未遂涉及到教唆犯和未遂犯两个刑法理论上有争议的问题。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刑法第29条第1款所规定的教唆犯存在未遂形态,而对第2款所规定的教唆犯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则存有争议。本文拟就教唆未遂的犯罪形态略陈管见,探讨“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含义,指出刑法第29条第2款所存在的缺陷并对该款提出完善建议。
简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预防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新疆未成年人犯罪与全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有其共同性,也有其不同的特征,预防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采取相应对策,对遏制新疆未成年人犯罪势头.稳定新疆社会秩序有其重要的意义。
简介:于欢案中的主要问题是于欢实行防卫行为时,对方的不法侵害是否具有紧迫性,以及若认定于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行为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于欢案一审和二审过程中,司法机关和辩护人有不同意见,可以进行分析。认定不法侵害紧迫性,应在实质的层面判断法益受威胁的程度,认定防卫的必要限度应当对不法侵害危险程度、客观环境条件等综合判断。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体现了较为严格的态度,可以适当放宽。
简介:审前程序是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中的关键阶段。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审前程序已有相关规定,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均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本文实证分析了该程序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就其完善提出了构想。
简介:1、社会因素。青少年模仿性强,不良不健康的影视作品里的情节场面,容易诱使他们去模仿作案,社会上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和一些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很容易使他们产生高消费意识,使得一些不良青少年为获得不义之财而去作案。
简介:“太平绅士”被译为“和平公证人”或者“治安法官”,是英国的基层法官,在治安法院中主要是审理轻微的民刑案件,在英国司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借鉴太平绅士制度并将之同我国民族地区的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建立一套公正、高效、权威的诉前合议庭制度,以维护民族地区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和社会和谐法治发展.
简介:在当下新一轮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大力培育和发展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借助社会力量做好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等,既是推动司法行政事业良性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转变政府职能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重大创举。总结发达地区相关经验,可为当前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借鉴。
简介:本文通过探讨吸毒行为与贩毒行为的成因,分析了二者动机产生的个体特征,心理特征和环境特征以及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条件等,提出了治理和打击的对策。
简介:集资诈骗罪符合主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普通诈骗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同时,客观方面又具有非法集资的特征,势必导致一般认定普通诈骗犯罪的推定方法不适用的问题。为此应当做到:一是严格坚持证据客观主义,把握证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二是坚持入罪客观主义,改变机械适用结果为先,而转为行为优先;三是规范程序适用这类司法推定主观的非法占有。
简介:绑架罪是极其严重的犯罪,其典型是行为人无故非法绑架无辜人质,以杀伤人质相要挟向其家属或相关人勒索钱财或达到其他目的。对于某些事出有因、被害人确有过错的绑架行为不宜定绑架罪。《刑法》第238条第3款及相关司法解释秉持了上述理念,司法实践中应积极适用。但该解释中“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范围太窄,行为人为索取单方面主张的合理债权而绑架他人的,也不应定绑架罪。
浅析新《律师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存在的困难、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分析及对策研究
青少年犯罪成因的社会心理学多维度分析
民事诉讼诉权保护与程序优化问题研究——基于司法效益的成本动因分析
论教唆未遂之犯罪形态——刑法第29条第2款的检讨与完善
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特征、成因及防控对策
论刑事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以“于欢案”为例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前程序的实证分析及完善
构建和谐社会中法律基础教育与青少年违法犯罪初探
太平绅士制度在我国民族地区司法实践中的借鉴意义和实施路径
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机制的探索——以江苏阜宁为例
吸毒行为与贩毒行为成因之比较——对乌鲁木齐市毒品违法犯罪情况的思考
论集资诈骗罪主观非法占有之司法认定——以S省Y市法院为调查对象
事出有因的绑架行为定性之商讨——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索债型”绑架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