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民调解适用范围有扩大之必要,立法以及实践发展均表明适用范围的扩大化趋势。实现人民调解适用范围扩大的条件包括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完善调解组织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上认为调解协议是民事合同,这种规定不仅增加纠纷解决的成本而且有违诉讼法理。目前尚不具备直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条件。合理的思路是设置司法审查环节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不应当成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委托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结合是诉调对接的形式之一。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应当区分不同的请求设置相应的诉讼程序,其中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适用非诉程序;主张调解协议无效或请求撤销、变更调解协议内容的应当适用争讼程序。
简介:人工智能对人类驾驶者的替代和取代,消除了人类驾驶者的鲁莽行为,让智能汽车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但人工智能对人类的替代导致主体和过错难以认定,对侵权法提出了挑战。侵权法应对的原则在于,一方面需要填补受害人损害,另一方面需要不妨碍新技术的升级和推广。基于此,我国侵权法可做如下应对:放松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减轻举证难度,扩大产品质量的适用范围来保护智能汽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但是,这种扩大,不能推翻产品存在缺陷这一前提;机动车事故应该统一为所有人或者保有人的无过错责任,这样可以解决智能汽车和智能汽车、非智能汽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不会在智能汽车所可能导致的主体缺失和过错认定等方面产生问题。
简介:随着国家版权局对网络新媒体版权问题的日益重视,从2009年12月8日下午开始,一大批未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视频网站、论坛相继被关停。依附于提供影视作品下载服务网站、论坛生存的各大字幕组也受到了沉重打击,虽然目前字幕组论坛没有被有关机关下令关闭,字幕组成员也未收到著作权人的警告函,但行走在灰色地带的字幕组的翻译行为是否违法,字幕组在商业化后是否会引来刑法的打击等问题并未明了。另外,字幕组与电影产业的盗版问题关系密切。在不久前,以色列的反盗版组织要求独立翻译组织停止通过P2P程序传播流行电影、电视节目的字幕,支付100万新谢克尔赔偿并公开表示道歉。因此,字幕组的侵权责任和归责原则具有研究价值,而目前国内也尚未有专门研究字幕组侵权责任问题的论文,笔者将尝试在本文中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